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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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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9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起草了《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现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请于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期间,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来信请寄至:绵阳市云泉南街2号行政集中办公区6A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56(邮编:62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myszjwfjk@163.com,并注明“《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2.《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关于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

  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发放三类购房消费券

  1.发放首次购房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个人,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首次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发放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在绵阳市出售旧房并完成产权过户的个人,自出售旧房之日起六个月内,于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实际购买套数多次申领消费券(每套一次)。

  3.发放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绵阳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及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征收)人,并在此期间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实际购买套数多次申领消费券(每套一次)。

  (二)发放特定群体购房消费券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特定群体购房消费券,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1.城镇化群体:具有绵阳市农村居民家庭户籍的人员;

  2.多孩家庭: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3.重点群体:现役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

  4.新就业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绵就业且连续缴存社保六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

  5.新就业群体: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

  6.市外购房群体:绵阳市外户籍购房群体。

  (三)发放车位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个人,可按每个车位3000元申领车位消费券,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发放商业用房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的个人,可按总房款的1.5%申领商业用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上述第(一)、(二)项购房消费券,同一项内的各条件不可叠加使用;若购房家庭同时符合第(一)、(二)项可叠加享受。以上补贴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市级参与财力分享的地区统一按照市级30%,属地70%的比例分担,安州区由属地承担。补贴细则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另行发布。申领购房补贴后退房的,申领人须退还购房补贴。原绵住建委发〔2025〕148号文件中发放首次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废止。

  已依法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参与本措施消费券活动。

  (五)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培育,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试点采取“房票”方式收购旧房,发展可租可售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通过资本金注入、融资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融资支持。引导群众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发布。

  二、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

  (六)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坚持以需定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商品住宅用地结构、规模、布局,根据市场形势、去化周期,分类合理调控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规划增量住宅用地布局,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

  (七)优化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例。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出让前,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明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满足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结合商业用房配置、去化周期等情况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例。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计容总建筑面积;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且≤10%计容总建筑面积。在此范围内,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项目方案自行确定商业建筑比例。

  (八)加大闲置低效房地产用地盘活利用。支持各地采取“收回收购—调整规划—重新出让”方式推动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支持各地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九)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照“依法依规”“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各地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积极引导搬迁群众选择房票安置,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存量商品房现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及时纳入房源超市。持房票安置购房时,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总房款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剩余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大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力度

  (十)支持“好房子”建设。鼓励各地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要求,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已出让未预售住宅项目可申请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补充规定》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执行住宅建筑架空层、风雨连廊、建筑层高等计容规则,不再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在待出让住宅用地中积极推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建设,符合规定的空中花园、载车电梯、空中立体停车场及车道按要求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步优化配置学校、道路、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住房环境品质。支持各地开展现房销售。

  (十一)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新供应(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所需配建的服务于社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室、卫生服务站、社区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合用房、垃圾处理设施用房、公共厕所,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成后需无偿移交属地。

  (十二)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指标和车位比例优化。《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居住,经批准实施的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可按“商业≥4层”核算商业容量,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净用地面积×控规建筑密度×4。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尚未出让的土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申请规划调整,调整后的总开发量不得超过现行控规开发总量,地块规划控制指标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并应当落实新增人口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有关要求。在满足技术指标规定前提下,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按照“留优改拆”完成征收拆迁或回购后,重新供地形成单一用地主体,允许新旧建筑合并重新计算项目容积率。新建项目机动车泊位数量可通过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合理确定,但不得少于现行《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标准的0.75倍。

  (十三)优化建筑高度管控。在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前提下,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按详细规划建筑高度相关管控要求、地块规划条件执行。

  四、提升惠企服务保障效能

  (十四)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和施工手续。新出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受让人分期缴款时不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可申请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50%土地价款缴纳后,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开展施工图审查备案,按工程进展划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地上工程3个阶段,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所有土地价款应在首次办理预售许可前缴清(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最晚缴款期限)。

  (十五)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即预告登记”。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预售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商品房出卖人与购买人向市住建委房产交易与信息中心提交合同备案申请时,同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一次签署、一次提交、同步办理”。

  (十六)积极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前,由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审查核验,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不动产面积测绘等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完成新建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购房人分户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时,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七)开展好住房建设项目评选。落实《关于支持好住房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根据《绵阳市好住房评价指引(试行)》,充分发挥好住房项目引领作用,经评审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商品房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完善、运维品质提升、节能技术改造等。

  (十八)保障购房入学需求。采取领办、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对自2026年X月X日起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适龄子女符合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可保障在该区域公办学校入学,并可按政策参与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摇号。

  本措施自2026年X月X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具体措施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本措施中有明确执行时限的,以措施中明确的时限为准,已出台相关措施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各县(市)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附件2

  《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系列决策部署,市住建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市级部门起草了《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自2022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平稳健康发展“十九条”“十八条”及高质量发展“十条”“十八条”“深化六条”等系列措施,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保持调控政策过渡平稳,结合市场动态,并落实住房“收旧换新”改革试点任务,市住建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采取延续一批、完善一批、新增一批方式,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精准补贴、用地保障、规划优化、服务效能提升及入学保障等方面,共计十八条。

  (一)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该部分共计五条。一是为保证政策连续性,延续按200元/㎡、最高2万元发放首次购房、以旧换新、房票安置额外消费券三类购房消费券。二是面向城镇化群体、多孩家庭,现役或退役军人、“三属”、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群体、市外购房群体发放同等标准200元/㎡、最高2万元购房消费券,可与三类购房消费券叠加享受。三是发放单个3000元、每户最高2个的车位消费券,加速库存车位去化。四是发放总房款1.5%、每套最高6万元的商业用房消费券,加速库存商业用房去化。五是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以“房票”方式收购旧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并给予企业融资支持。

  (二)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该部分共计四条。一是坚持以需定供,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去化周期合理调控新增住宅用地规模,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高品质住宅用地供给。二是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例,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比例≤5%,5%≤兼容用地≤10%。三是支持通过“收回收购—调整规划—重新出让”盘活闲置低效土地,有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四是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征收拆迁、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中鼓励群众选择房票安置,房票不足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大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力度。该部分共计四条。一是鼓励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已出让未预售项目可执行最新规划技术规定,架空层、风雨连廊等不计容,积极推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空中花园及载车电梯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计容积率。二是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规则,2023年7月后新供应地块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但需无偿移交。三是旧城城市更新项目可按“商业≥4层”核算商业容量,新建项目车位配比可按交通影响评价确定但不得低于技术规定标准的0.75倍。四是优化建筑高度管控,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前提下,按详细规划、地块规划条件执行。

  (四)提升惠企服务保障效能。该部分共计五条。一是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和施工手续,土地出让价款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可分期一年且不计息,完成50%价款后即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支持分段办理施工证。二是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备案即预告登记”,全面实现预售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三是积极推广“交房即交证”,整合测绘、验收、缴税和登记流程提前介入,由企业申请,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四是开展好住房建设项目评选,对符合《绵阳市好住房评价指引》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五是保障购房入学需求,购房者适龄子女可保障在该区域公办学校入学,并可按政策参与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摇号。

  附件3

  关于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绵府发〔2025〕5号)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最短不少于7日,并在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

  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阶段,为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本次《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说明如下:

  一、维护市场稳定刻不容缓。当前市场预期偏弱,观望情绪浓厚。政策出台流程若耗时过长,容易加剧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不利于引导形成稳定、健康的市场预期。压缩征求意见时限,旨在加快政策研究决策进程,使调控措施能更及时地响应市场变化,注入确定性,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市场整体稳定。

  二、缓解市场观望情绪迫切。市场各方对政策调整高度关注,长时间的征求意见期可能导致市场主体(购房者、开发企业等)采取“等等看”的策略,进一步抑制即期交易活动,延缓市场信心的修复进程。将征求意见期缩短至法规允许的最短7天,有助于尽快明确政策导向,减少因等待政策落地而产生的非必要观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合理住房消费和投资。

  三、抢抓政策窗口期需要效率。市场形势变化较快,政策效果的显现需要时效保障。压缩前期流程时间,是为了抓住当前关键的政策窗口期,让各项支持措施能够尽早落地生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

  综上,基于当前市场亟需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加快政策落地的客观紧迫性,依据相关规定,特将《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自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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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7:32
二手房安排一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0
两万块拿来塞牙缝吗?二到三十万的房子,补两万,政府真想得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1
直接老旧小区政府发票换购新房,活跃新旧房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2
现在新建楼盘选择不多了呀,二手房呢?可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3
首先旧房要出手才有钱换购,政府收购老旧房,不给现金,发放购房票买新房,活跃新旧房产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4
24年400元每平的补贴都没发完,又出政策真想得出来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5
那刚刚才买了房子的呢????就合该享受不了???反对垃圾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2:25
有钱人多买点炒起来赚钱吧!怎么不多点廉租房?房子多了积压了卖不出去了,才想起此策!好多地方遗留问题都没解决?又是为开发商咸负!为银行创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7
能不能先解决遗留问题,把青义镇龙门领地城1期问题解决一下,交房3年了,由于开发商的等一系列原因无法办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9
抠抠搜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09
那客户7月31日备案的,能享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11
成都有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11
前楼真是讨口子嫌饭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12
每次断断续续,这空挡买的好亏,希望无缝衔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20
现在房子最少60+起步,打工还30年利息都几十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23
我已申请完成一段时间了还没收到补贴款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24
补贴只会让观望情绪更浓,对销售起不了任何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25
现在房已足夠多,不要再用好地建房了!良田好土须保持好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7-29 10:29
我不缺那二万缺的是房贷首付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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