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霸王硬上弓】:叙州区执法局“抢工期”无视群众诉求,民生考量何在?
8月5日下午,宜宾市叙州区综合执法局不顾群众诉求、无视既定协商程序,再次组织施工人员顶着炎炎烈日抢工设置花岗岩路障。
一、公示即“民意”?座谈未开先施工,执法局哪来的“底气”
8月5日下午,笔者再次接群众爆料后赶赴现场,只见叙州区综合执法局数十名施工人员正挥汗如雨地安装花岗岩路障。现场一位尹姓男子,自称叙州区综合执法局园林处副主任,面对群众质疑时声称:“这段路设置路障之前已经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
公示就等于征求了民意?一张通告贴出去就叫“充分论证”?
住建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已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要“充分研究论证”。请问叙州区综合执法局:你们的“充分研究论证”在哪里?居民签字在哪里?替代方案在哪里?一纸通告贴出去就叫“征求意见”——这是对“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莫大讽刺!
现场群众愤怒质问:“昨日警察已经协调群众与你们座谈,座谈都还没开始,你们就又施工了!”面对这一核心质疑,该尹姓负责人非但未予回应,反而当场指令施工人员:“你们赶快干!”
座谈未开、施工先行——这就是叙州区综合执法局对待群众的“诚意”?
二、“还路于民”还是“还利于企”?收费动机暴露无遗
面对群众阻拦,该尹姓负责人“坦诚”交代了真实意图——指着旁边的眼科医院和身后石油公司人行道称,这两处将建设为收费停车场,38号路段将建成两轮电动车停放场地,以后停车请去收费停车场。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同样是长江南路人行道,有的路段设道闸搞收费、柔性管理,唯独这不到50米的路段要“一刀切”封死——能收钱的留着,不能收钱的堵死,这不叫“还路于民”,这叫“还利于企”!
现场群众一针见血:“叙州区现在真的穷得靠收停车费过日子了呀! ”此话虽尖锐,却道出了群众的真实感受。据了解,叙州区南岸片区占道停车位已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公共资源沦为“收费工具”,这是一个地方政府应有的格局吗?
三、选择性执法:创文时划线的是你们,如今堵死的也是你们
面对前来协助清场车辆的辖区交警,群众当场展示证据:2020年全市创文期间,街道为规范群众停车,曾在此处人行道上专门划线。
同样是政府行为,当年划线是“为民”,如今设障堵死是“依法”——翻脸比翻书还快!
群众据理力争:“你们交警也没有对停在这里的车辆贴罚单噻,这里虽然只能停四五辆车,但对老旧小区的居民来说已经非常珍贵。不能现在为了方便停车收费,就断了群众停车的路噻。 ”
更关键的是,该路段紧邻中石油公司办公区域,每天有上百次车辆进出,从眼科医院借道进入,客观上为戎州桥路口分流减压。设置路障后,不仅堵死了这处快捷通道,还迫使所有车辆涌向本就拥堵的戎州桥方向——名为“治堵”,实为“添堵”!
四、12345形同虚设,执法局究竟在躲什么?
更令群众愤怒的是,投诉12345后,执法局连回复都懒得给,就直接冒着烈日抢时间追工期。
12345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不是摆设! 群众投诉后5个工作日的处理期限尚未届满,执法局就急不可耐地再次施工——这不仅是对群众诉求的漠视,更是对行政监督程序的公然践踏!
面对群众“霸道”的指责,该尹姓负责人竟翻出网络评论企图“带节奏”:“你们昨日不是在网上发帖吗,你们看一下群众回复的内容都说些什么。”
用几个匿名网帖来压制现场群众的合理诉求——这是一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应有的担当吗? 更何况,这些“网友评论”恰恰证明了另一个事实:执法局此次设障的根本目的,就是把免费停车位变成收费停车场。
五、请“城市小霸王”尊重群众呼声:
城市管理需要依法依规,但法律不是冰冷的铁板,执法更不是高高在上的施舍。当一座城市的管理者把“便民”变成“收费”、把“协商”变成“强推”、把“民生”变成“生意”——这样的“管理”,离群众只会越来越远。
我们严正呼吁叙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事:
一、立即叫停长江大道38号路段施工,在群众诉求未得到充分回应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推进该项工程;
二、责令综合执法局先座谈、后决策,拿出可操作的替代停车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三、彻查此次“座谈未开先施工”背后的决策程序,对漠视群众诉求、无视行政监督程序的行为严肃追责。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管理者的每一分权力都来自人民,没有任何理由把人民挡在石墩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