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贵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网络平台就私自占用我方农户承包耕地埋设电杆、开挖拉线基坑一事作出的答复,我居民小组全体受害农户不予认可、坚决反对,现就贵司错误的说辞、违法占地事实,郑重提出以下反对意见:
一、贵司曲解地方法规条文,拿地方条例规避国家上位法,占地行为本身违法贵司援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第十三条,主张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建设可不用土地征收、无需征地补偿,该理解属于断章取义、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属于国家上位法律,法律效力高于省级规范性文件。省级法规仅规定 不需要开展土地征收程序,不等于可以不经土地承包权人许可、无偿侵占农户合法承包耕地。征收≠临时 / 永久占用,即便电网工程免于征地审批,只要电杆基座、拉线坑占用农户家庭承包地,就必须征得每一户土地承包人书面同意,并且依法赔付占地损失费、青苗损毁赔偿、耕地恢复费用。村社区仅有协调义务,社区同意绝对不能够代替农户本人的意愿,贵司无权凭借社区报备就强行占用私人承包耕地。
二、贵司所称 “前期已经征求土地承包人同意” 完全为虚假陈述,我方从未应允施工本次农网提质改造施工全过程,爱众电力工作人员从来没有上门和耕地权属农户沟通协商,没有出示施工方案、占地范围、补偿标准,没有征得任何一户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许可。贵司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进场动工开挖基坑、埋设电杆,属于强行侵占耕地。工程动工期间甚至采取强硬方式不顾村民阻拦开展施工,属于暴力进场施工,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社区工作人员无权越过我们承包人,私自许可企业在耕地内建设电力设施。
三、电杆永久占用耕地,已经损害耕地耕作条件,不能仅让农户主动上门登记补偿电杆底座、拉线基坑属于永久性占地设施,埋设之后土地无法正常机械化耕种、农作物栽种,已经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使用障碍,并不只是短暂的农作物损坏。贵司回复中将全部责任推给农户,要求受害村民自行前往社区报备损失,本末倒置。作为施工建设单位,你们事前应当逐户协商、实地丈量占地面积、主动落实补偿;现在违法施工结束之后,反倒需要老百姓主动找上门讨要赔偿,该处事方式极其不负责任。
四、我方正式重申全部诉求,现向贵司郑重告知- 立即暂停该片区所有尚未完工的电力施工项目,在没有取得每户土地承包人书面同意前,禁止任何进场作业;
- 限期 3 个工作日之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实地丈量每一处电杆、拉线坑占用耕地面积,核算永久占地补偿、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赔偿、耕地耕作损毁损失,足额一次性赔付全部受害农户;
- 对于已经遭到基坑破坏、土层受损的承包耕地,贵司需要开展土地平整、土层修复,恢复耕地原本耕种条件;
- 完整公示该农网改造项目的规划手续、用地备案材料、施工审批文件,向全体村民出示合法施工依据。
五、后续维权告知倘若贵司继续漠视农户合法权益、敷衍推脱补偿事宜、强行继续违法占地施工。我方受害农户将会即刻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农业农村局、信访主管部门提交证据举报其侵占耕地违法行为;同时整理全部影像、人证证据,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一切合法途径维权。后续因为违法占地产生的行政处罚、耕地整改费用、农户维权产生的损失、诉讼费、赔偿金等所有责任,全部由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汤家梁社区17组全体受害农户2026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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