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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江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境案件,违法行为人苟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这起案件再次为盲目追求“境外高薪”的群众敲响了警钟。
轻信网友,乘船偷渡
经查,2026年6月1日,苟某为追求所谓“高薪工作”,在未依法办理护照等合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轻信网友“阿城”的虚假承诺,通过乘船方式从广西防城港市某海边非法出境前往越南。8月12日,苟某被越南警方依法遣返回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苟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境。通江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一千元的行政处罚。法律链接:非法出境,后果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苟某的行为正是触犯了上述第四项规定,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合法出境,安全第一
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上“高薪务工”“境外暴富”“轻松赚钱”等虚假招聘信息。出入境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非法出境不仅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还可能陷入电信诈骗、非法拘禁等犯罪陷阱,同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非法出入境、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国门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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