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看出“蓬安要饭的”混淆了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则,用主观臆想代替客观证据,还借低保群体博取共情,片面解读司法裁判逻辑。
第一,案件是否合理、诉求能不能得到支持,从来不是当事人凭自我感觉估算概率来判定,更不是靠主观推断。司法裁判的唯一标尺是证据与法律规定,不是你个人预判。行政诉讼有明确举证规则,但不等于没有证据就必然胜诉。法院作出裁判,是结合全案证据、事实、法律条文综合研判得出结论,两级法院审理后认定诉求不合理,是法定程序得出的结果,不能简单定性为“歪理屈说”。裁判文书上网,目的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统一法律适用,不是说只要是行政案件,就一定要支持原告的诉求。
第二,不能把个人诉讼诉求,捆绑到众多低保户群体身上。低保政策有法定认定标准,相关部门依规审核、依法履职,每一户低保家庭的情况都单独核查、个案处理,不存在一件案子就决定一大批低保户权益的情况。不要刻意把个人纠纷扩大化,裹挟其他困难群体,放大对立情绪。
第三,诉讼本身是公民合法维权渠道,但维权应当尊重司法终审结果。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法律也预留二审、再审等救济途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而不是在网络论坛质疑裁判、主观否定法官审理。所谓“鸡蛋碰石头”“打击报复”这类表述,没有实质证据支撑,容易误导网友,制造群众和行政机关、法院之间的对立。
网络论坛讨论案件,应当尊重司法权威,尊重证据规则。有理讲证据、讲法条,而不是靠主观估算胜诉概率、渲染悲情、揣测办案立场。如果确实对判决存有异议,走法定再审渠道,才是合法理性的选择,而不是在网络发表片面言论博取舆论支持。
【博不到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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