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镇党委:
你镇川果园村党员刘渺(网络网名:彩云追月7278)在接受谈话教育后,仍继续在蓬安论坛发布不当言论、挑动干群对立一事,再次向党委检举反映,恳请组织严肃处置。
2026年9月15日,该党员在蓬安论坛公开发布题为《你敢打劳动人民?》的帖子,以“公开征集公职人员打劳动人民的证据”为内容,在未掌握任何事实依据、未核实事件真伪的前提下,预设立场、定向引导网民征集负面信息。
该帖刻意将公职人员群体与“劳动人民”对立起来,暗示公职人员存在殴打群众的普遍问题,属于典型的无事实依据带节奏、制造干群矛盾的行为。如果群众确实遭遇不法侵害,法定维权渠道清晰明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刘渺作为共产党员,不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反而在公共论坛预设负面结论、公开征集线索煽动舆论,极易激化群众对基层公职人员的不信任情绪,破坏党群干群关系。
刘渺该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第十二条“党员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之规定,也不符合党员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传播正能量的基本要求。
此前,针对该党员发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你们渗透了”等无依据不实指控、将政府正常履职解读为人为干预的问题,你镇党委已责成川果园村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对其开展谈话提醒,进行党员网络行为纪律教育,讲明纪律红线,督促其规范网络言行、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但此次教育警示并未达到预期整改效果。该党员未吸取教训、未收敛言行,时隔不久再次发布同类性质的不当言论,持续在网络空间发表片面引导性内容,放大社会对立情绪,消解群众对基层党政机关的信任,属于屡教不改,违纪性质更为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结合该党员屡教不改的实际情况,恳请兴旺镇党委:第一,督促川果园村党支部升级教育管理措施,对该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再次明确党员网络言行纪律红线;第二,对其多次网络不当言论问题依规进行核查,视整改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理;第三,督促该党员删除不当帖子,消除不良影响,引导其今后通过法定渠道理性表达诉求。
党员是基层治理的先锋模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纪律盲区。希望通过严肃处置,督促该党员真正敬畏纪律、规范言行,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基层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