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览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法治政府专栏会前学法板块时,发现杨家镇2026年9月23日发布的《杨家镇2026年9月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稿件(链接: https://www.pengan.gov.cn/xwdt/ztzl/fzzf/dwzfhqxf/t_2361904.html))存在明显问题。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南府办函〔2017〕112号)文件规定,会前学法不是简单粘贴法条,是领导干部法定履职程序,也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台账、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外发布的学法宣传稿件,应当包含会议时间、参会人员、领学人、法条解读要点、结合辖区工作部署、落实举措等核心要素,要求学用结合,结合基层工作开展解读,不能只堆砌法律原文。
但杨家镇这篇稿件,通篇只粘贴法规原文,没有会议概况、领学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举措任何相关描述,相当于直接上传文本凑数,完全不符合政务宣传规范与法治台账归档要求,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看不出本次会前学法实际开展的场景与成效。
更值得重视的硬伤: 稿件选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文本,是2015年第六次修正已失效的版本,并非现行有效的2020年第七次修正版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历经多次修正,2020年修订有多处重要调整:新增选举工作三项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由120名上调至140名,乡镇代表名额基数由40名上调至45名;同时调整了公职人员破坏选举的处分相关表述。新旧版本条文差异明显。
会前学法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基础工作,学习过时失效的法律条文,不仅学法效果大打折扣,如果后续工作依据旧法开展,还会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直接影响基层人大选举相关工作依法推进。
会前学法重在实效,不是为了应付督查、完成网站发文任务。希望蓬安县相关主管部门重视该问题,督促杨家镇整改,及时撤换失效法规文本,规范会前学法稿件发布,杜绝这类“抄原文、用旧法”的形式主义问题,真正把会前学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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