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胡文菊:自家老宅基地,当年快速路项目施工并未占用该地块。时任村书记黄乾勇,未告知本人、无本人签字。2026年10月16日本人申请宅基地建房,国土平板系统查询,地块权属显示为国有土地、公路用地,导致无法办理建房审批。本人从未签订征地协议,未领取任何补偿。希望对照原始征地红线图核查:是征地红线录入错误、坐标定位偏差,还是权属变更程序问题,调取征地红线及全套档案,实地核对,纠正错误登记,恢复宅基地权属。
2、村民胡小琴:当年快速路征地丈量时,仅丈量房屋墙体,房屋外墙以外附属土地不在当时征地丈量范围。时任村书记黄乾勇未告知、未征得本人同意。2026年10月16日国土平板查询,该土地已登记为国有公路用地。本人没有签征地协议,未领取补偿。恳请对照项目原始征地红线范围现场复核,排查坐标或登记错误,恢复土地原有使用权。
3、本人(投诉人):当年快速路施工,仅仅拆除我家围墙墙角一小段,整块堰塘并未施工占用。时任村书记黄乾勇等人,在没有告知我、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堰塘地块被录入系统。经过(OBJECTID:33200)属性:国有土地、公路用地、建设用地。现场实地看,道路并没有修到堰塘位置。优先怀疑是否为图纸坐标偏移、系统入库定位出错,并非实际征地征收。本人从未签订堰塘征地协议,未收到堰塘征地补偿。恳请调取代市快速路勘测定界红线图纸(飞机红线),实地现场比对,复核红线坐标。还我土地原本性质。
另外补充:本人近期原址改建房屋,有工作人员上门送达停工通知书。我现场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件、告知所属单位,对方未出示证件、未说明单位。本次沟通全过程我已录制原始视频留存作为证据,涉事车辆号牌川X·V5551,可在部门现场核查时提交核验,恳请核查本次停工通知执法程序是否合规。
以上全部事实属实,附国土平板权属截图、卫星地块图、现场照片等证据。我们愿意相信有可能是当年图纸录入、坐标定位造成的登记偏差,恳请相关部门调取当年征地红线、全套档案,对照代市快速路项目征地红线范围现场实地勘测定点复核,厘清土地权属,妥善解决三户村民土地问题,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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