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举报人曾在两月前齐齐下脆在宜宾市人民政府
一、揭开所谓“外商”巡场人的真面目
所谓“重庆圣马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实为宜宾市巡场人张某在重庆市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一个有“5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据调查,该公司曾在重庆市犯有把经适房当作商品房销售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爆光后,曾受到了重庆市有关职能部门的严厉处罚。一言以蔽之,所谓“重庆圣马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巡场人冒大欺骗消费者忽悠宜宾人而在“袍哥山城”注册的一个私人公司。
二、宜宾市相关职能部门以“招商引资”为其披上“合法外商”徽号,而且入住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舍。
这样一个由巡场人在重庆借壳上市的所谓公司,在重庆市违法被处罚窜回老家宜宾后,旋即被宜宾市相关行政部门以“招商引资”为籍口,为其插手宜宾市房地产披上了“合法外商”之外衣。为投靠“官大叔”,该巡场人还专门入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舍。其目的很明显,不外乎就是有朝一日其骗局东窗事发后,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系”作盾牌。这是中国所有暴发户的共有劣根性,他们不择手段地用一切方法接触官场,以备恶贯满盈后,有官场扎起。
三、巡场“外商”故计重演,设惊天骗局欺骗宜宾市消费者
2008年6月,此“外商”就在一系例广告中把其在宜宾市郊天池公园旁修建的“圣马.聚福苑”宣传为小区绿化、楼盘品质,并且是宜宾城西的高尚住宅小区。于是,前后近380户业主为此动了心,他们将自己辛苦打拼半生或多年的积蓄,前赴后继地踊跃向“巡场外商”上缴了4——15万元不等的认购金并签了《商品房买卖认购协议》。可在后来真正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巡场外商”却闪在一边,忽然冒来一个因经营不善业已倒闭多年的合伙人——宜宾市声华酒精厂与380户消费者签《房屋买卖合同》,而且是存量房合同!这样,380户消费者原来认购的使用70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变成了使用期限只有40年的存量房即《房屋买卖合同》!而业主们更感到不可容忍的是,就是现在入住“圣马.聚福苑”,其居住年限也仅有36年!这就是一个巡场人在重庆冒大臭名昭瞩后窜来宜宾市继续玩诈术,欺骗宜宾家乡父老以图获取巨额不法利益之惊天骗局!
四、本就是一巡场人的“外商”凭啥能过五关斩六将在宜宾大玩惊天骗局畅通无阻
根据房地产开发程序,此县份上巡场“外商”来宜宾市开发房地产,至少要经过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巡场“外商”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从事“商品房买卖”的正当交易。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却是对此巡场“外商”一路广开绿灯,任其在本市大做特做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可谓如入无人之境。说到底,正是这些令人不可思议的怪现象,衍生出了380户消费者被骗被诈没商量,由此导至了巡场“外商”在长达三年的欺诈开发中,所有购房者均被骗得苦不堪言,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
五、涉黑巡场“外商”丑事暴露后,竟雇人暴打恐吓举报的消费者会死得不明不白
2000年至2004年间,宜宾市这个貌似偏远山区之市,黑社会势力曾经十分猖狂,黑老大们凭接有后台扎起,在宜宾城区烧、杀、奸淫、抢窃等暴力犯罪横行无阻,最猖獗时,甚至抬着黑社会老大的尸体畅游宜宾城区;更有混进市政协的所谓民营企业家,不协花巨资去外市雇凶杀人。而在本案中,就有受骗消费者在主张权力时,被此巡场“外商”雇人暴打,并放话:如“纠缠不放”会死得不明不白!此事已报案公安机关。有鉴于此。被骗的380户消费者早已置生死于外,誓与此染有黑社会性质的巡场“外商”依法斗到底,如果实在实在呼天不应,叫地不灵,380户消费者将越级去四川省城或中央去冒死举报,不获全胜,死不罢休!他们坚信,朗朗乾坤,岂容奸商狂设陷井,狂敛暴利,行凶杀人,无法无天!更不相信,宜宾市的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吃素的!
六、谁来为巡场“外商”之骗局买单
针对巡场“外商”如此令人发指的惊天骗局,一外地知名记者曾来宜宾市“主持公道”的文章中言之凿凿地写道:开发商缘何成了没有房产开发资质的酒精厂?
巡场“外商”对此的解释是,因为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与宜宾市声华酒精厂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限制了“圣马.聚福苑”的土地使用权,宜宾市声华酒精厂没有权利把土地转让给巡场“外商”。这不等于说,巡场“外商”在进行“圣马.聚福苑”开发的时候本身就是违法使用土地开发。按照国家对于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只要收钱,不管是定金、诚意金还是预约金,都算违规操作。而巡场“外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却收取了380户业主的4-15万的认购金,这无疑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记者在文章中更进一步地写道:说穿了,“巡场”外商的种种作为,都是在恶意设陷欺骗消费者,套用购房者的原始资金为自己牟利。如张先生、汤先生与巡场“外商”签合同时,当时的房价是2300元/㎡,而现在的房价是3700元/㎡左右。根据目前的情况,消费者拿房拿不到,退房又不愿意。当然,开发商巴不得购房者退这个认购金,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而消费者呢?自己的权利被恶意侵犯后却又找不到维权的地方,试问:现在购房消费者能承受如此荒唐的“退房”的条件吗?而更令380户消费者担忧的是:宜宾市声华酒精厂本是一个破产企业,其信誉和实力都是不能让380户消费者认同和放心的。为此我们不得不拷问:针对巡场“外商”如此贱踏法律、欺骗消费者的枉法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恶果,到底该由谁来买单?!对此,四川宜宾市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房管局的鲁科长却是这样回答记者的:“违没违规,正在调查,调查程序没走完,没法定性”!
敢问:事情已走到如此荒诞、荒唐、荒谬的地步了,房管局却“没法定性”,那当初市房管局为啥又定性让巡场“外商”在宜宾市进行房地产公开销售呢?说到底,在本案已经非常明了的情况下,市房管局无疑是在寻找托词,以逃避不利处境。敢问:本案最终到底是由职能部门承担,还是由巡场“外商”杀了人,后果更严重了,甚至逃跑了,相关职能部门才来管?!
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