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理由,何患无辞?
何患无辞
本帖最后由 石田 于 2010-11-5 14:14 编辑
西昌ZF的禁摩理由冠冕堂皇,以势压人,普通老百姓还真容易被唬住。其理由是: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营运,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区主要街道交通压力。我们老百姓要问的是,政府打击非法营运为啥要诛杀无辜,损害老百姓的利益。难道只能让官车和部分拥有私车的富人拥有道路使用权?普通老百姓只能打的和坐公交车?要知道西昌最多只有10%的老百姓有私车,加上5%的官车族,扣除30%无意愿拥有交通工具的其他人,还有55%的普通老百姓是选择摩托和电瓶车作为出行工具上下班参与西昌市的经济建设。如果是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理由而禁摩,仔细推敲这个理由也讲不通,在西昌乃至全国各地,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和比率都大大的小于汽车,为什么不禁汽车呢?至少应该禁公车吧?西昌ZF的禁摩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安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这些国家制定的法律我们老百姓都会无条件遵守,但问题是把违反交通法的这些大帽子扣在西昌人民的头上是否适合?我们老百姓实在看不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里面说在中国禁摩合法,老百姓骑摩托车违法。在此真诚提请西昌ZF一一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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