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百家讲坛》,讲述武松杀嫂,值得反思,发人深省!
潘金莲淫荡放浪,西门庆流氓成性,再加上王婆居心撮合,二人便干柴烈火地勾搭成奸。为了扫除情场上的障碍,三人设计毒死武大,至此,王婆得到了不义之财,两个狗男女得到了放心的苟合,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武松出差归来,千方百计搜集到人证物证,告上县衙,寻求法律公断。但县官县吏早与西门庆沆瀣一气,百般开脱,不仅不调查,连立案亦不可,武松彻底绝望,被迫自行了断,为兄报仇。他先杀潘金莲,后杀西门庆,自己也沦为杀人犯,投案自首。
如果孤立地看问题,武松越俎代庖国家公器,以暴易暴,自行了断,虽然伸张了正义,实为国家法律所不许。但如果把它放在当时社会的大环境下去考察,不免事出有因,趋于必然。社会的黑暗,司法的腐败,不但令普通老百姓有冤无处伸,就连身为都头的武松也无可奈何,只有铤而走险,自行了断,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从而酿成一幕幕人间悲剧。从这个角度讲,武松的行为,社会环境要负主要责任。
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社会环境同样不容乐观,贪官污吏横行,民怨沸腾,老百姓有了冤枉,开始还抱着“总有说理地方”的美好愿望,走向上访或诉讼之路。待到层层上访,直至中央,希望彻底破灭,往往与对方同归于尽,酿成血案。司法腐败与党政机关的腐败紧密相连,走司法途径得不到公正,同样会铤而走险,玉石俱焚。甘肃省民乐县洪水镇新丰村农民钱文昭,因儿子离婚一案,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后儿子又在拘解途中自杀,更是火上加油,报复的念头骤然升温。2006年1月6日上午,趁全体法官和法律工作者开会之际,闯入会场,毅然引爆爆炸物,致使本人和包括县委副书记、法院院长在内的5人当场死亡,另有5人重伤,17人轻伤,惊动中央,造成天字号一大血案。
法律是定纷止争的“平衡器”,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条防线被腐蚀,被冲毁,那么法律的威严荡然无存,社会正义也就无从谈起。而社会正义的缺失,人们对法律也就失去了信仰和尊重的基础,进而对国家的法治失去信心。司法腐败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从根本上腐蚀和冲击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从武松的自行了断到目下的司法不公,血案频繁,都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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