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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副局长醉驾怎么处理,警察居然要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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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副局长醉驾怎么处理,警察居然要犯难?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1-5-25 8:31:42)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连日来,一则传闻在眉山传开:丹棱县有位公务员,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其身份系某局副局长。丹棱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介于最高法院“醉驾入刑”最终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宿仁训的当天酒后驾驶行为未造成恶劣后果,警方暂按“酒驾”对其作了行政处理。不过,警方已将宿仁训涉嫌醉驾行为抄告了单位和县纪委。(华西都市报)

  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偏离法律的本质和宗旨,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完全是执行人的恣意行为所致。因为酒驾醉驾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不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公共安全形成了潜在的威胁,而且还由于以前的处罚力度相对弱小,颇具柔性,加之执法人员的人为放纵,酒驾醉驾行为屡禁不止,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醉驾入刑法的的严厉处置措施。对酒驾醉驾的严厉处治,尽管对处治的方式和力度还有争议,但是几乎没有人反对。

  5月1日,醉驾入刑后开始实施,从各地反馈的信息看,效果很好,各地严格执法,严格兑现,该判的依法判决了。高晓松,著名音乐人,在醉驾出事后照样被抓被罚,民众对法院依法最高限判决和高本人的态度也是非常满意。法院并没有因为高本人的身份地位就为其开法律口子,网开一面。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一切依法律为准绳。高晓松的名声和名气远远大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县的副局长,醉驾后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惩。遗憾的是,一个副局长醉驾被警察抓住了,怎么处理,居然让当地的警察们犯难。

  酒驾入刑后,怎么处理是板上钉钉的事,依法处理就是了,本不存在犯难与否的问题。副局长酒驾后抓住了,怎么处理,警察居然就犯难了。警察真正犯难的不是酒驾这个行为该怎么处理,犯难的是局长怎么能够被法办呢。或许在这些犯难的警察眼里,局长就没有要因酒驾被法办的道理。抓局长的警察也太懂事了,既然早知道现在要犯难,当初就不该抓。新闻媒体也太不懂事了,把这事公布与天下。如果不抓,就没有这麻烦;不报道,私下放了,也没有也麻烦事,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大家也知道该怎么处理,警察们有偏偏认定局长是不能被法办的,这就制造了犯难。这些对此事犯难的警察们完全应该联名上书人大,要求在制定法律时,就补充说明,凡是局长级别的酒驾不做任何处理。这样就他们就可以依法办事了,免除了以后类似事件的犯难了。 

  醉驾副局长的处理本不应该犯难,警察们也不是真正的犯难,他们所谓的犯难实际就是怎么才能让这位局长逃脱法律的惩处,或者尽量免于重处。事实在,法律条文在,依法办事居然都犯难,这是官员们享有特权的惯性使然。报道中还提到,警察们正在等待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想以此,让局长大人尽量得到更轻的处罚。这种有现存法律不依据,却等待司法解释出来以寻求免于或者减轻处罚的事,也只有在领导犯事的时候才会出现。试想,要是一个普通人醉驾被抓住,警察们会不会也这样纠结和犯难呢?如果新法更严厉,惩处力度更重,警察们还会不会让当事人等待处理呢?那是绝对不会的。

  副局长,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知法犯法,在情在理都应该被重处。现在,居然不被重处,还被当地的警察们想不处或者轻处,丹棱当地警方的做法确实具有特色,让全中国人民开了眼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这样被亵渎了的,政府官员的形象就是这样被玷污了的。如果副局长酒驾就可以不依法办理,就可以等待法律解释来宽处,犯难的就不是警察先生们了,而是期盼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普通老百姓了。

  无论身份地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法治国家的游戏规则。顺便对犯难的警察们说一声:在公安部、最高院分别针对“醉驾入刑”执行上表态后,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丹棱的警察们别再犯难了!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作者: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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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妓:victory:

发表于 2011-5-25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老妓好文

发表于 2011-5-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 法规  也有局限性,并不一定适合每个人。因为人分三六九等 也有贵贱之分!

发表于 2011-5-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 法规 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因为人分 三六九等 也有贵贱之分!:@

发表于 2011-5-25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和百姓同罪不同刑的恶劣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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