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之争为何没一线职工声音
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难产僵局。毋庸讳言,《工资条例》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一场博弈。然而,从各方博弈中,我们发现缺席了一个“主角”,那就是广大劳动者;沉默着一个群体的声音,那就是职工群体尤其是一线职工群体的声音。
据透露,《工资条例》设定最低工资,首先,代表民营企业利益的全国工商联不同意。因为民营企业认为自己税负过重,只有财税部门先减税,才能确保企业有钱去为职工涨工资。其次,实行“同工同酬”,“国字号”企业反对。全国劳务派遣人员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之间收入差距甚大。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又没纳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也没纳入工资成本,只是作为劳务费。同工同酬,意味着这些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增加。第三,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法制化,遭到了民企和国企经营者的反对。因为这样企业自主分配权就会受到严重挑战。第四,《工资条例》关于国企高管限薪的规定遭到了国资委的反对。
然而,在《工资条例》酝酿、争论的三年之久期间,我们只闻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争辩之声,却始终未闻有人为职工争取权益振臂高呼,更未闻千万劳动者的肺腑之声和切身感受。虽然全国总工会是全国劳动者的法定代言人,但它在简单的数量对比上,显然比不过代表非国有企业的全国工商联以及代表国有企业的各部委的实力。同时,因为企业方的力量异常强大,致使身为国家工资监管部门的人社部也感到无能为力。这种立法博弈中的实力对比不平衡,必然阻碍立法的进程,更从实质上损害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在当下收入分配格局严重失衡的背景下,相对于社会一般群体而言,职工群众尤其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一线职工处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之所以弱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权利表达不畅甚至不通,主流的话语体系中没有这部分群体的地位。
所以,要弥补职工群体在社会利益表达上的缺失,首先就是把表达渠道不通和不畅的地方疏通清理好。一方面要加大各级工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维权力度,另一方面在各级人大和政协换届时提高一线职工代表和委员数量和质量,给他们一个说话的机会、尤其是可以公开表达的渠道和平台。
(本文发表在2011年11月29日上海《联合时报》第二版《笔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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