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一名年仅四岁的孩子因感冒咳嗽到四川江油市中医院就诊,医生给孩子输细辛脑注射液,几分钟后,孩子出现脸红、烦躁不安、呕吐等不良反应,家长多次找到护士要求停药,护士却说这种药没问题,从来没有发生过敏反应,输液继续进行。随后孩子昏迷不醒人事,医生才说是药的问题,孩子被紧急抢救。院方在告知孩子已经痊愈可以出院后,孩子家长为了安全起见,于4月19日(出院次日)到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复查,被该院诊断为中毒性心肌炎,药物过敏,遂进行住院治疗。
事后,孩子家长多次找到江油市中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何守再讨要说法,该负责人以医生对药物过敏与否没有预见性这种荒谬的说法为他们开脱。事实上,这完全是一起由于医护人员医术不精,严重不负责任引起的医疗事故。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6月10日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38期) 警惕细辛脑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该通报建议6岁以下儿童慎用细辛脑注射剂,还要求一旦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江油市中医院医生在没有了解该药存在严重过敏现象以及详看该药说明书的情况下,盲目给患者用药是导致该起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上,为了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不要去四川省江油市中医院进行医治,否则你有可能命丧该医院。同时也望广大民众对这种医术不精、道德败坏的医院给予最强烈的谴责,也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关注此事,对该医院和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责成他们对患者进行赔偿,给患者及全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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