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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平昌县委书记县长大人呀!请可怜可怜我们这些灾民吧???(11楼已回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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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jpg 03.jpg 02.jpg 桥沟村四社自去年9.18洪灾后,滑坡十几亩,受地气影响灾民的过年猪死了一大堆,灾民们大部份经常住院长期得病,房屋摇揺欲坠,大田大地开裂,现在秧也沒法栽,暴雨季节即将来临,有房不敢住,有秧不能栽,有吃不敢在家煮。这叫过的啥子日子哦,还让不让人活???请问父母官,到底该谁来管???到底管不管???既然我们莫法活了,我们就只有去找巴中市更上一级的父母官乃至四川省的父母官了。我们都在焦急等待........自9.18洪灾后,江口镇各级领导,部门来实地查看,并表态在2011年春节前保证有新房子住,能过上稳定的生活,但到现在所有的灾民还住在摇摇欲坠的裂房中,看着大片的田不能栽秧,大片的地不能种,正值暴雨季节,怕房屋跨踏,有觉不敢睡,饿了不敢在家煮,这也叫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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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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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桥沟村四社自去年9.18洪灾后,滑坡十几亩,受地气影响灾民的过年猪死了一大堆,灾民们大部份经常住院长期得病,房屋摇揺欲坠,大田大地开裂,现在秧也沒法栽,暴雨季节即将来临,有房不敢住,有秧不能栽,有吃不敢在家煮。这叫过的啥子日子哦,还让不让人活???请问父母官,到底该谁来管???到底管不管???既然我们莫法活了,我们就只有去找巴中市更上一级的父母官乃至四川省的父母官了。我们都在焦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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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灾害后,主要靠自力更生,开展生产自救,政府救助不是解决困难的主体!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5-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桥沟村是哪个乡镇的?

发表于 2012-5-2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是2011年9月拍的啊。怎么当时不向村上反映情况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q520 的帖子

灾后我们沒找政府要吃穿,住房。自已想办法度过难关了,但房子不能住,村镇领导说我们那里已经不能修房了,那我们总不能随变到别处去修吧,请你也还是有善心吧?

发表于 2012-5-23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听说过那个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某先生 的帖子

当时村镇都照了相并报了县里,市里和省上,到现在沒有行动,非得等房子跨了死了人才有人管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巴中小丫 的帖子

江口镇桥沟村四社王家坝是也。

发表于 2012-5-2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等吧,就快来了

发表于 2012-5-24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桥沟村四社群众反映“9.18”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问题的回复


    网友“佛头小鸟”在平昌论坛上发贴,反映桥沟村四社王家坝“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村两级采取的措施。去年“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党委主要领导和镇国土所、镇民政办负责人、桥沟村“两委”干部迅速赶到桥沟村四社王家坝,现场查看灾情,抢险救灾。一是组织受灾群众撤离。镇政府给5户受灾群众每户补助500元,用于租借住房。当时5户群众均搬离原住房,但今年春节前5户群众又自行搬回自家原住房居住。二是镇国土所庚即上报地质滑坡灾情。省国土厅水文队已将王家坝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随即启动受灾群众房屋搬迁工作。由村“两委”确定安置点,协调重建用地。
    二、桥沟村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按省国土厅水文队确认,江口镇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个,其中桥沟村就占了4个(“9.18”特大暴雨洪灾前有2个:李家坝、七树沟;“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新增2个:王家坝、冉家碥)。“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落实了专人监测,王家坝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是李品益。
    三、桥沟村四社5户群众至今未重建房屋的主要原因。“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村上先后确定了两处安置点,一是位于二社的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小地名捌田弯),由于受灾群众认为离自己的承包太远,不愿到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去;二是位于四社的(小地名李公坝),5户受灾群众仍觉得离自己的承包地远了,不愿意到这个安置点。村上与受灾群众就安置点的问题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5户受灾群众中有4户在县城有住房,年轻人在城里做事,老人住在村里的家中;另一户人举家外出务工,至今未回。
    四、“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房屋受损的帮扶政策。按政策规定,“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的全垮塌户,重建住房后由民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桥沟通村有2户全垮塌户,该2户目前均已建起住房,其中一户已领到民政帮扶资金,另一户近期即将领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不属于全垮塌户,不享受全垮塌户的帮扶政策。
    五、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房屋搬迁的帮扶政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属于地质滑坡造成房屋受损。按国土部门规定,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住房因灾不能居住的,实施搬迁新建后,国土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帮扶资金必须是在新房建好后,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并将原宅基地复耕后,才能给付。
    六、地质灾害隐患点土地损毁的帮扶政策。按农业部门规定,因地质灾害造成土地损毁的,比如以前是水田,现在只能作旱地的,由农业部门给予改种的种子帮助。
    七、目前的工作措施。一是必须确保群众人身安全。5户受群众迅速撤离现住房屋,就近租住。由桥沟村“两委”督促落实。二是迅速组织受灾群众重建房屋。由桥沟村“两委”负责选址,镇国土所、镇建管站规划,受灾群众自行修建。三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由镇国土所争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镇农技服务站争取水改旱种子帮扶。

                                                                                     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县镇村领导的关心,关怀,但我实话实说
第一 当时,你们说王家坝公路边上不能建,高速公路安置点那里每个门面要两万多元钱,试想,受灾户本来就困难重重,哪里有钱付地基钱哦,还得修房,且家中全是多病的老人和小孩。
第二 当时相关部门领导表态,年底前必须搬入新房,所以才给了500元钱的租房费,但到至今为止,新房子在哪里呢???总不能长年租住在别人家吧。
第三 弟兄姊妹,亲戚朋友有房子不等于说他们想住就住吧?
忘县镇村领导考虑实际,解决问题吧。

发表于 2012-5-2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有了才是硬的,不能光靠哪级政府什么的。

发表于 2012-5-2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灾后自救才是最主要的。书记那里会关心这些事情吗?汗……政府职能部门那会真正为百姓做几件事实哦……到时省长或者市长来了,那效率到是蛮快的……

发表于 2012-5-2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桥沟村四社群众反映“9.18”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问题的回复


    网友“佛头小鸟”在平昌论坛上发贴,反映桥沟村四社王家坝“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村两级采取的措施。去年“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党委主要领导和镇国土所、镇民政办负责人、桥沟村“两委”干部迅速赶到桥沟村四社王家坝,现场查看灾情,抢险救灾。一是组织受灾群众撤离。镇政府给5户受灾群众每户补助500元,用于租借住房。当时5户群众均搬离原住房,但今年春节前5户群众又自行搬回自家原住房居住。二是镇国土所庚即上报地质滑坡灾情。省国土厅水文队已将王家坝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随即启动受灾群众房屋搬迁工作。由村“两委”确定安置点,协调重建用地。
    二、桥沟村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按省国土厅水文队确认,江口镇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个,其中桥沟村就占了4个(“9.18”特大暴雨洪灾前有2个:李家坝、七树沟;“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新增2个:王家坝、冉家碥)。“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落实了专人监测,王家坝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是李品益。
    三、桥沟村四社5户群众至今未重建房屋的主要原因。“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村上先后确定了两处安置点,一是位于二社的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小地名捌田弯),由于受灾群众认为离自己的承包太远,不愿到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去;二是位于四社的(小地名李公坝),5户受灾群众仍觉得离自己的承包地远了,不愿意到这个安置点。村上与受灾群众就安置点的问题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5户受灾群众中有4户在县城有住房,年轻人在城里做事,老人住在村里的家中;另一户人举家外出务工,至今未回。
    四、“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房屋受损的帮扶政策。按政策规定,“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的全垮塌户,重建住房后由民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桥沟通村有2户全垮塌户,该2户目前均已建起住房,其中一户已领到民政帮扶资金,另一户近期即将领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不属于全垮塌户,不享受全垮塌户的帮扶政策。
    五、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房屋搬迁的帮扶政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属于地质滑坡造成房屋受损。按国土部门规定,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住房因灾不能居住的,实施搬迁新建后,国土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帮扶资金必须是在新房建好后,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并将原宅基地复耕后,才能给付。
    六、地质灾害隐患点土地损毁的帮扶政策。按农业部门规定,因地质灾害造成土地损毁的,比如以前是水田,现在只能作旱地的,由农业部门给予改种的种子帮助。
    七、目前的工作措施。一是必须确保群众人身安全。5户受群众迅速撤离现住房屋,就近租住。由桥沟村“两委”督促落实。二是迅速组织受灾群众重建房屋。由桥沟村“两委”负责选址,镇国土所、镇建管站规划,受灾群众自行修建。三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由镇国土所争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镇农技服务站争取水改旱种子帮扶。

                                                                                     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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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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