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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永兴镇纸房村社长违规采砂引起村民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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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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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现场
  四川新闻网攀枝花5月22日讯(记者 正理 穆毅)编者按:从去年以来,盐边县永兴镇纸房村坪子社部分村民多次向本网反映,盐边县永兴镇纸房村坪子社村民小组长黄元松等人违背盐边县政府【盐边府发(2010)16号】文精神,伙同私采山砂出售得不到处理一事,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今年4月,记者深入坪子社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向盐边县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盐边县国土局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于最近炮制了一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报告,以图掩盖事情真相,糊弄上级和村民。
  黄元松等人违规采砂,并不是一个好大的问题,但它却反映出我们的农村基层干部到底为谁当家,为谁做主的问题;反映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干部如何处理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与自己致富的关系问题;反映出我们的政府机关是尊重事实还是官官相护、指鹿为马的问题。
  黄元松等人违规采砂,有历史事实为证,有他自己向别人售砂的录音为证,有他亲自打给别人的收据为证。掩盖事实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替别人说假话,也只能是帮倒忙。我们希望,如果黄元松等还是一名合格的基层干部,就应该正视现实,纠正错误,并尽快取得群众谅解。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去年攀枝花市农村几级班子都进行了改选,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仍然是摆在各级领导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今年是中央要求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攀枝花市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值得很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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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买砖修的房
  地处山头的采砂现场
  2012年4月1日,记者随村民来到纸房村坪子社,纸房村原属盐边县强胜乡,后划入永兴镇。坪子社是该村地理位置最高的一个社,与原江西乡相邻。在现场一个海拔约2000米的山垭口上,记者看到在约1000平方米的采砂现场堆积着大量被挖松的山砂,大概有上万方左右,沙场有大型挖掘机挖过和车轮碾过的痕迹,说明采砂曾达到一定规模。村民说这就是黄元松等人的挖砂现场。
  在距离采砂现场约100米开外的一家农舍周围的院坝里,到处是摞好的水泥砖,有的铺在院坝里晾晒,大约有数千匹。据村民程思强介绍,这家村民是黄元松的哥哥家,这些砖是专门用山砂掺和水泥制出来的,是用来出售给周围村民搞建筑用的。
  采砂场风波的由来
  据了解,在纸房村周围几个社,只有坪子社山头上有适合用于建筑的山砂,山上的几个社离可采到河沙的地方有一、二十公里不等,采河沙不划算。随着新农村建设开始,村民修房补屋,特别是通村公路的修建,为山砂的使用开辟了市场。据村民介绍,在黄元松等人采砂以前,村民已有零星到山头采集山砂以自用的现象,当时社里规定,采一方砂交集体2元安全管理费,当时也并未出现什么矛盾。
  村民介绍,“自黄元松当上村民小组长后,这个规矩便被打破了。他们把砂场据为己有,大量采砂出售,而且村民用砂,也要出钱向黄元松等人购买。同时还大量制作水泥砖,向村民出售”
  据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与纸房村邻近的富阳村在修建3.75公里通村公路中,占80%的粗砂从黄元松等人手中购买,每方25元—30元。有村民估算,从2008年到现在,黄元松等人共出卖山砂近一万方。记者还在去纸房村几个社的沿路看见,不少村民的房屋、畜圈、水池等都采用了黄元松等人制作的水泥砖,每匹1.3元—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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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出售的水泥砖
  问题的实质
  几年来,村民小组长黄元松等人并没有说办有采砂手续一事,占据集体资源,大量采砂出售,落入私人腰包,这显然是违规行为,引起群众公愤,也是情理中之事。事实就摆在那里,本来是个简单又一目了然的问题,但由于我们政府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深入,偏听偏信,甚至出以私心,进行袒护,弄虚作假,收集假证,不但使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而且使矛盾越积越深。
  2011年5月,村民向盐边县国土局举报此事,盐边县国土局接到举报后,委托永兴镇国土所调查处理未果。后,村民再次到盐边县国土局上访,并对永兴镇国土所调查结果不服。2011年8月,村民把此事向盐边县政法委、盐边县检察院以及盐边县纪委、监察局作了反映,以上部门接到举报后,将此事转到国土局要求国土局调查处理。国土局和永兴镇再次组织调查,由于调查中存在片面性,村民不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反而激化了矛盾。之后,村民又两次联名向村支部、村委会,以及向县有关部门上书提出罢免村民小组长,签名人数多达近50人(全社总人口共90余人),有关部门再次组织对此事进行调查。据反映,在这次调查中,更存在着明显的袒护和弄虚作假行为,使问题至今未得到恰当处理。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自采自用砂石建筑材料管理的通知》盐边府发(2010)16号文规定:“村民自采自用的砂、石,不得出售和加工成砖瓦后进行销售,凡违反的,将按照《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同时规定:“各乡(镇)长,村主任、社长是其辖区内自采自用砂、石采挖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人们不禁要问:黄元松等人在没有办理采矿手续的情况下,把集体山林中的砂石占为己有,大量开采出售,是不争的事实,是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也违背了盐边县国土局有关文件精神,应该受到制止并加以妥善处理。开采和出卖的砂石有目共睹、有根有据,为什么我们有关部门的干部多次调查就会视而不见,竟然得不出一个正确结论?
  刚刚经过换届选举的村民小组长黄元松,虽然“官帽”不大,也应该深知当官要为民做主的道理,既然明知村民对自己私自采砂有很大意见,为什么不能闻过则喜,加以改正,取得群众谅解,仍然坚持错误,我行我素,一意孤行?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纸房村平均海拔在2000米左右,大部分属于高寒山区,村民主要靠养殖和种植为生,多为傈僳族。在新农村建设和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中,就地取材,充分利用本地砂石,节约资金,本是一件好事,但必须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处理好个人致富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关系。这是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农村应该注意解决的一个带共性的问题。,
  建议
  为了使盐边县永兴镇纸房村坪子社违法采砂的问题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建议由盐边县有关部门、永兴镇、纸房村共同组成三结合小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问题作出正确的解决。
  四川新闻网记者 正理 穆毅
  201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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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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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村邓寿玖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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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要求罢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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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要求罢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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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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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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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黑暗和恐惧中期盼光明的到来!

发表于 2012-5-29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社长实在让人失望,村民有罢免权,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并尊重村民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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