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033|评论: 17

[群众呼声] 华茂合同欺诈我20多万的五步曲,卑鄙无耻,希望大家多谴责这种无耻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茂合同欺诈我20多万的五步曲,愿意和大家分享,共同成长,同时也希望大家谴责社会骗子:
第一步:完美包装,高利承诺。说什么高回报率,低分享,位置好,低首付等等,同时保证各种手续完备,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等;
第二步:诱惑签订合同,然后通过欺骗手段签订修改多次修正合同,将第一次支付款的概念变为定金,甚至在时间紧的情况下将谈定的合同细节背地修改。这是很关键的第一步,通过设定很多合同陷阱来为后面吃掉客户20多万埋下伏笔。
第三步:继续骗。如客户发现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等,客户不可能付第二笔款,华茂就把合同拿出来说违约,发律师函,单方面吃掉定金款项;如客户没有发现问题,就继续欺骗。
第四步:通过签订的合同陷阱,律师函等法律途径来恐吓当事人;同时还要打时间战,比如找各种理由拖时间,我现在付款20多万已经有1年半了。
第五步:消灭证据。比如开除与当事人接触的销售人员,发律师函拿到主动,始终坚持说有合法证件,甚至那红线图等来代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2-7-1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诈行为主体: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欺诈行为主体执行人:不知情的销售人员  知情的周某
地址:成都彭州西河东路166路
电话: 028-88507888 83460666
当事人承诺所说的全部为事实,以证据为基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人生安全,暂时不公布身份,在恰当的时候公布,但留邮箱(datashop@163.com)作为联系的渠道.
当事人在2011年3月19日签订的《工业标准厂房购买合同》,不要说到第二次付款前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到2012年7月14日的今天(过去了1年半的时间)都没有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却公然销售,甚至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混淆定金和款项的问题,通过肮脏无耻的手段将当事人的20多万款项没收。当事人在1年半的时间里交涉了无数次,至今无果。当事人将通过媒体、法律以及主管当局行政执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其不法欺诈行为公之于众,以免上当受骗。
当事人将在后续的时间里逐步公布:当人事发给欺诈行为主体要求处理的违约函件;合同签订时谈定第二次付款必须要看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现场录音;华茂工作人员不接收当事人函件的录音;销售人员多次谎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录音;销售人员承认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录音;销售人员同时承认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录音;彭州市房管局查询没有房屋许可证的录音;彭州市国土局查询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录音;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华茂的宣传手册,销售人员对项目同行的评论,华茂没收款项的律师函,周某对客户颐指气使的录音等等。
当事人同时也在此聘请匡扶正义的律师。请发相关资料于邮箱,当事人将立即联系。同时在此表示感谢。

发表于 2012-7-15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与华茂锦业建设签订
《工业标准厂房购买合同》违约的函

成都华茂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方与贵公司2011年3月19日签订的《工业标准厂房购买合同》存在严重欺诈的因素,以及贵公司的违法行为,请贵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2011年3月19日在贵公司会议室,有尹某、何某、赵某、崔某、周某、邱某等人在场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在付第二笔款的前提条件是贵公司的开发土地通过招拍挂流程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贵公司至今未拿到,并且贵公司通过不合法的手段以及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修改合同条款。根据在场的证人以及录音,贵公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基本的合同精神。请贵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和承担违法责任。
并且我方已将全部贷款资料提交给贵公司了,而贵公司现在没有办下来,请贵公司给予合理解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的法律条文,贵公司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开发工业厂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当事人
2011-11-30
姓名去掉,请谅解

发表于 2012-7-1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卑鄙无耻
发表于 2012-7-1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维权,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问华茂: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却说有,周鹏为什么说一套做一套?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华茂怎么可以修房卖房,国家的法律你们怎么任意践踏?华茂和主管部门到底什么关系,都1年半的时间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种违法行为怎么没有人敢管你们?华茂哪儿来的权力可以诱导客户用银行贷的款注册公司后抽逃注册资金,彭州工商注册部门怎么没有管?华茂哪儿来的权力可以单方面说不交房就不交房?华茂哪儿来的权力可以单方面把款项变为定金,然后侵吞当事人的20多万款项?华茂哪儿来的底气颐指气使的对客户?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律师的发我邮箱的建议,谢谢大家声张正义。我将不断整理大家的意见,公布在此:

张律师建议:
可以告华茂合同欺诈。虽然华茂在合同中设置种种陷阱,在始终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存在前置条件欺诈。
可以告华茂主导抽逃注册资金。诱导大批合法企业抽逃注册资金,形成主犯。
可以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部作为。等等
华茂以第二笔款为付侵吞20多万款项,当事人可以以不安行为抗辩。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额

发表于 2012-7-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2-7-23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维权,起诉!正义总是在人间。。我们相信党和人民。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支持

发表于 2012-7-2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godwith2008 发表于 2012-7-24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多支持

顶起!一部电梯12万多、报给客户15万、又骗客户2万多哟!而电梯零配件有多不合格哟!骗你没商量!!!:P

发表于 2012-8-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是很明显的骗局,楼主怎么就上当了呢?

发表于 2012-8-17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最好不过啦

发表于 2013-1-2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Q:Q:Q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