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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制宣传进企业 华润雪花忙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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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制宣传进企业 华润雪花忙普法
南部县:法制宣传进企业 华润雪花忙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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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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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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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制宣传进企业
华润雪花忙普法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356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404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412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430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440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448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505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517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526_1.jpg
金秋九月,天高云谈,硕果累累,丹桂飘香。
9
月13日,川北嘉陵江畔南部县工业园区,
华润雪花啤酒(南充)有限公司厂区,南部
县司法局、县法建办与南部县河东镇在这里联合开展“法律六进”送法律进企业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该企业员工发放《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制宣传学习资料2000余(册),同时现场解答该企业员工咨询的相关的法律问题。
县司法局局长雍超、县法建办主任宋仕华,河东镇党委书记李懿、副书记王国彪、综治办主任杨应炯,河东司法所黄浩等8名人员,参与此次送法律进企业策划或现场宣传活动。
据李懿介绍:河东镇,是南部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2011年8月,华润雪花啤酒(南充)有限公司投资1.35亿元,征地100012平方米,在我们辖区建成了一座生产总规模达20万千升的环保节能型现代化啤酒生产基地。今年试生产,一期10万千升,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亿元,工业增加值2亿元,入库税金5000万元,解决就业人员近500人。根据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我们与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一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和增强该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兴旺发达。(南部县司法局宋仕华 汤旸 黄浩 杨应炯 康青林 李冬伟 )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545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555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633_1.jpg
http://www.nbxpfw.gov.cn/uploads/allimg/120914/1_120914073641_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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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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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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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的雍局长确实该好好宣传一下劳动法,特别是第四十二条。感谢雍局长送法下基层,开展普法工作,为我们扫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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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js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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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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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县,车倒还不错,只是看着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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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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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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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县”在21世纪的今天,就该开马车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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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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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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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一个还普法,莫关系,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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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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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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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屁股还在沙坝里呢!做做样子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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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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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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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97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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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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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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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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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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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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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吗?局长大人!给别人送法,自己也该学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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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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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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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切害啤酒厂,南部有几企业不容易;P;P;P
工人酿点酒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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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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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4
发表于 2012-11-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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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雪花啤酒喝起还是可以。
如果借普法名义喝了、拿了不给钱的啤酒回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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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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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
发表于 2012-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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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两大啤酒厂,南充市区一个,南部县城一个!: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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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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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
发表于 2012-1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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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的是虚拟的东西过去,拿回来的是免费的实物,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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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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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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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老百姓喝酒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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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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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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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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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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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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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送法进企业,活动结束就回家啦,不要把自己的行为和想法强加于他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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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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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2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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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几本书,发几张宣传单就是送法下企业也对,知法就该执法,宣传容易执行难。自己在违法,还送法给别人,可笑!有胆量我们在大会议室就劳动法进行一场辩论敢吗?一对一,我对局长。你请你的高参也行!一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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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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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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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法、知法是一码;守法、执法、护法是一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宣传法律不等于执法,执法的人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否则就不能依法执法。
宣传法律的人也可能违法,如果宣传法律的人违法了,执法的人就去执他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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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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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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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法、知法是一码;守法、执法、护法是一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宣传法律不等于执法,执法的人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否则就不能依法执法。
宣传法律的人也可能违法,如果宣传法律的人违法了,执法的人就去执他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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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孺子牛
老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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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
发表于 2012-1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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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要心虚,我们也相信两个百分之九十九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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