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宣汉历来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是古巴人生息繁衍之地,魏、晋时期则为“賨”人(板楯蛮)聚居地,宋《太平寰宇记》记载 “当夷僚之边界”。宣汉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即开始了对少数民族的恢复认定工作,由省、市、县多方考证确认为土家族,省政府并于2005年批准宣汉建立了4个土家族乡(另有一镇按民族乡对待)。 宣汉现有26个少数民族,主要为土家族,占99%以上。近年来,宣汉一些群众向当地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反映,其本应为土家族,要求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恢复少数民族身份。县、乡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开展调研核实工作,初步调研情况已向省、市民族工作部门作了汇报。对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均严格按照国家民委、公安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按程序报省、市民族工作部门、公安部门审批后方能更改。
宣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2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