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春节期间城区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春节期间城区交通压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经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决定对城区道路实行“8”字型大循环单向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25日,每天7:30至20:00 二、通行线路 1、电影院路口→159队路口→中医 院三叉路口→二丝厂路口→邮政局路口→二中路口→公园巷路口→财政局路口→新北街→电影院路口→县人民医 院路口→农场路口→政法街路口→平昌中学路口→新北街→电影院路口,形成“8”字形单向通行; 2、邮政局路口→状元街→进修校路口:只准右行,禁止左转; 3、伴山风景→三江大道路口:只准左行,禁止右转; 4、电力公司家属院→新华街路口:只准右行,禁止左转; 5、老党校→新华街路口:只准左行,禁止右转; 6、堰池弯市场→二中路口:只准右行,禁止左转。 7、伴山风景→公园巷路口:只准左行,禁止右转; 8、春光苑→新华街路口:只准右行,禁止左转; 9、交通局→平安巷路口:只准右行,禁止左转; 10、新华市场、花园巷、金佛花园按原规定单行道方向行驶。 三、公交车按原线路行驶,但必须按站台靠边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上、下客,严禁在站台等客,否则从严处罚。 四、春节期间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对巴河大桥→五联社路段、五联社→人民路段、新北街、中三叉路口→二丝厂路口路段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拖移并顶格处罚。 五、春节期间,县城单位内院、一中、二中、江口二小、江口一小、进修校操场对外停车,由学校安排保安值守,适当收取停车费。 六、请行人自觉按交通信号灯过马路,过街走人行横道,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平昌县公安局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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