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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的购房户,请不要忘记七星房产带给我们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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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恰逢春节,我们的商品房销售异常火爆,随便到那个售房部看下,都是不缺人气。巴中的房产广告也是满天飞,热闹非凡。提醒我们的消费者,买房不是买菜,请谨慎选择购买。现将网上搜寻到的巴中的有关七星房产烂尾楼的情况汇总下来,供参考。
1、网友在天涯论坛发的帖子:揭露四川巴中七星房产的丑陋面目!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http://bbs.tianya.cn/post-5157-1794-1.shtml
巴中七星房产7年的还房,奸商向仕福!为开发七星祸害我们拆迁户和购房户。甚至一房多卖。。造成老百姓有苦难言多次找政府各职能部门都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年轻人变成老人了,小孩子变成了年轻人了。有些老人等不住,已经在阴曹地府等了。我们拜托政府各职能部门,再也不要托了,!现在的房租暴涨!我们房子都已经租不起了。要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的职能监管部门呢?,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设售楼部卖房,是否是默许?是查处不力?还是不作为呢??然而七星商场项目形成“烂尾楼”,根本原因是其开发商即七星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所致。一是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工程停工,先后采取虚假注册、抽逃注册资本、骗刻私刻印章、非法施工、虚报拆迁规模、违法违规建设、非法销售和非法融资等违法违规手段,欺骗、欺诈相关利益主体,逃避国家相关法规监管。二是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混乱,股东之间互不信任,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三是该公司作为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合同管理混乱,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四是该公司缺乏科学管理。该公司在资金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大量向民间高息筹资,导致财务成本高涨,最终资金链条断裂。在财务运转困难之下,该公司不按照约定如期建设所应承担的公益设施和拆迁还房,以滞后建设还房等办法来逼迫政府同意调整规划,以期化解其财务风险。一旦达不到目的,便自行虚拟规划,违法施工,非法销售。
   七星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未领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虚假规划预售“七星二期”商品房,致使购房户上当受骗,与其签订“购房合同”而蒙受经济损失。
  
  通过网络向全国人民揭露。!
  巴中房产的丑陋面目~!~~!!!
http://img18.tianya.cn/Photo/2010/5/6/21175351_36838833.jpg

2、网友在巴中麻辣论坛发的帖子:
巴中七星公司购房户请进来http://www.mala.cn/thread-1694216-1-1.html


3、购房户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及市长回复:
http://www.cnbz.gov.cn/SZMail/ShowMail.php?lyid=193&bid=1
市长您好!
    我是七星商场的购房户,自几年前购房以来,巴中房价都翻了几倍了,但我们现在一直不能看见房子,据我所知,该项目是开发商违法违规所致:一是该公司采取虚假注册、抽逃注册资本、骗刻私刻印章、非法施工、虚报拆迁规模、违法违规建设、非法销售和非法融资等违法违规手段,欺骗、欺诈相关利益主体,逃避国家相关法规监管。二是该公司作为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合同管理混乱,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三是该公司缺乏科学管理,在资金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大量向民间高息筹资,导致财务成本高涨,最终资金链条断裂;在财务运转困难之下,该公司便自行虚拟规划,违法施工,非法销售。
  正因为如此,市长先生,我们是无辜的受害者,同时我们是泥腿子出身,挣个钱不容易,好多年的积蓄才买房,但不想到这样受了骗!请您从速解决这个问题吧,谢谢您了

网友: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你所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一、目前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自去年11月全面启动宕梁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停工项目处置工作以来,市委书记李仲彬、市政府市长蒲波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工作。市委书记李仲彬亲自担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新华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明亮常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具体研究和安排处置工作。具体处置工作由恢复重建、项目清算、维护稳定三个工作组实施,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力的推进了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涉及购房户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一是公安机关已对购房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确认了购房户的有关证据材料,其中以现金购房的上当受骗户54户,其余为工程款、材料款、借款等抵作购房款购房,属于一般商业债权债务,此外还有部分涉嫌放高利贷的违法行为。二是市公安局已将购房户的相关调查证据移交提供给人民法院,并供其在审理中参考。三是按照“起诉一件、受理一件、审判一件、追偿一件”的要求,全力协助购房户依法起诉追偿,目前巴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立案25件。四是巴州区人民法院正按照简易程序,对起诉的25件案件依法审理。五是对七星公司法人代表及个别股东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正进一步依法开展调查,即将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六是针对购房户关心的有关热点、焦点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于3月24日在市委、市政府群众接待中心与购房户代表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解释答复。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按照市委书记李仲彬提出的“处置工作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民众的、法律的检验”的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对购房户受骗的购房款坚持尽最大努力、尽最快时间、尽最大程度依法协助追偿”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全市法院系统对此不收取起诉费,全市司法系统公益律师对此不收取律师代理费),协助尚未起诉的购房户依法起诉追偿。二是区人民法院加快对已起诉案件依法审理的进度,6月底前第一批审理案件依法判决。三是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协助上当受骗的购房户最大限度追偿损失。四是进一步加强与购房户的交流沟通,听取对处置工作的合理建议。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有关购房户代表随时加强交流,通报有关进展信息。五是对七星公司以虚假规划预售“七星二期”商品房、致使购房户上当受骗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调查工作,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希望宕梁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停工项目有关购房户一如既往的对处置工作予以理解、配合和监督。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前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红岩河社区居委会(后河桥街心花园五中对面),电话:0827-2262879。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一日

4、网友在巴中麻辣论坛的发帖及有关部门的回复:
这里可以举报七星房产烂尾楼问题http://www.mala.cn/thread-1706398-1-1.html

巴中市处置宕梁农贸市场停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巴中论坛”“城市猎人tld”网友反映巴中七星购房户上访事宜的回复


城市猎人tld网友及巴中七星房产购房户:
     最近,七星房产(宕梁农贸市场停工项目)10余户购房户到市委、市政府机关上访,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处置宕梁农贸市场停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听取了信访人的意见,进行了现场交流,并对信访人尚不清楚、不明晰的有关问题作了宣传解释。为进一步使七星房产购房户了解掌握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密切协作配合搞好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一通报。
     一、目前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自去年11月全面启动宕梁农贸市场停工项目处置工作以来,市委书记李仲彬、市政府市长蒲波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新华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具体安排处置工作。同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还专门与拆迁户、购房户等相关群体见面,当面听取相关情况,解答有关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恢复重建、项目清算、维护稳定三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力的推进了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拆迁还房工作正有序推进,对于购房户的相关工作:
     一是公安机关已对购房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确认了真实购房户的有关证据材料,拟提供给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对起诉的购房户全面提供法律援助,全市法院系统对此不收取起诉费,全市司法系统对此不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是全力协助购房户依法起诉追偿,做到起诉一件、受理一件、审判一件、追偿一件。目前巴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立案10余件,正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审理。
     四是对七星公司法人代表及个别股东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有关司法机关正依法开展调查,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市委书记李仲彬提出的“处置工作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民众的、法律的检验”的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对购房户的购房款坚持尽最大努力、尽最快时间、尽最大程度协助追偿”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购房户依法起诉追偿;
     二是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协助购房户最大限度追偿损失;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购房户的交流沟通,听取对处置工作的合理建议;
     四是对七星公司以虚假规划预售“七星二期”商品房、致使购房户上当受骗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调查工作,依法予以打击。
     五是对个别购房户反映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纪检、检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工作,如经查实,将予严肃处理。
     总之,七星房产公司违法建设、违法售房的行为极大的损伤了购房户的利益,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希望城市猎人tld网友及巴中七星房产购房户对政府依法开展处置工作予以理解、配合和监督。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前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红岩河社区居委会(后河桥街心花园五中对面),电话:0827-2262879。


                                                                                                                          二○一○年二月八日


总结:前世之事,后世之师。希望大家多顶贴,提醒购房户多点法律意识、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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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2-1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3-2-1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2_25:}

发表于 2013-2-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的房产太歪了

发表于 2013-2-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楼主| 发表于 2013-2-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3-2-1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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