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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错款,仪陇县观紫镇长春村人黄朝勇拒绝还不当得利17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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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公司出纳,不小心将采购报销的还款误转为黄朝勇帐上,汇错了¥21327,而黄朝勇的工资¥3833元未付,黄朝勇理应退还17494元。 汇错款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说他在打麻将,答应第二天早上还款。后财务经理再次致电对方,其答复晚上还款,可是到晚上八点多再次拨打他的 手机,对方却设置了铃声:"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他一直不肯接电话,后来我发了很多短信给他的手机及QQ并通过电话找到他当地的村委主任联系到他家电话,想让其家长与他沟通,但打他家电话也是关机,希望他能友好地归还这非法利得17494元,可以只还15494元,2000元作为答谢他,否则将报警处理和上法庭起诉。但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下面是这人的联系方式,希望认识他的人联系上他,劝告他回头是岸,别一时贪小便宜而给人生留下污点,这是很不值得的!现在我 们已报警处理,稍后将有法院传票到他家里。如他及时回头,我们将撤销案件。




本帖最后由 裘德 于 2013-5-22 17: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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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当地的110能协助处理一下。
发表于 2013-5-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依法维权,但不该将别人的个人信息公布出来,请楼主三思。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答应明天付款,麻烦版主先删除,谢谢。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棺材不掉泪,该曝光,该修理!:@
发表于 2013-5-2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支持,黄朝勇还是失信。当我们删除了他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信息后,还是没有按约来还钱。我们将有三天后公布各大网站!

发表于 2013-5-2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他认识?是同一个单位的?这个事情让警方处理啊,不要留情面,不义之财不可取。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2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gzhx123 发表于 2013-5-23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支持,黄朝勇还是失信。当我们删除了他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信息后,还是没有按约来还钱。我们将有三 ...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们还是希望黄朝勇回头是岸,人的诚信不止值一万多元。三天后不还钱,就是在各大新闻媒问上见到他人了。

发表于 2013-5-2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他啊,
发表于 2013-5-26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没有听说过。。。应该是长春八队的。。

我明天也许就要去观紫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朝勇拒绝了还款,选择了消失。
发表于 2013-6-20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去问了一下貌似没有这个人。。。。楼主说这个人多大的年龄了

发表于 2013-6-22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很简单啊。直接报警或起诉

发表于 2013-7-6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这应该是社会诚信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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