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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政协委员 今朝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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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读者:
您好!
请您允许我向您们讲述一个人,党朝政,四川省阆中市人,个体经营者,初中文化,生前住阆中市张飞北路89132号,是阆中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经商领头人,曾作为阆中市政协委员。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1122日被阆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15日被阆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296日被阆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325日,据阆中市看守所称党朝政突发疾病在阆中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3612日,死于阆中市人民医院,终年63岁。
20097月党朝政与袁明文(男,汉族,四川省仪陇县人,银行高管,大学文化,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南郊支行行长助理)以各自母亲的名义委托阆中市三鼎公司竞买了位于阆中市张飞北路2007—074号地块(地号812540)。取得该宗土地的出让权后,两人均未取得售房资格情况下各自分别售房,袁建立了自己的售房部对外公开售房,党朝政则自己通过朋友介绍售房。
党袁两人合作很不愉快,一方面党朝政将所收购房款用于湖北水库投资,严重亏损;另一方面袁明文儿子患白血病,在北京医治,耽误了开发时间;加上双方沟通不畅,致使购房户集结上访,阆中市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随后阆中市检察院对党朝政提起公诉(检察院对同是违规售房的袁明文视而不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33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前,在阆中市保宁法庭的主持下党朝政同71户购房户达成了调解协议,合同诈骗罪的事实基础不复存在)。201336日对党朝政申请取保未获批准。2013325日上午九点多,阆中市看守所通知党朝政的辩护律师说:“党发病在阆中市人民医院救治。”发病原因不明。探望时,发现党朝政丧失了语言表达、肢体活动能力,被戴了脚镣和手铐固定在铁床上。
袁明文依旧公然卖房,生意红火,诋毁攻击党朝政的动作连续而有力。袁明文曾任阆中市农业发展行行长,关系网异常复杂,为了独吞该宗土地,巧妙地利用了阆中市部分领导的手中职权(党袁合伙开发协议上注明了招待费28万元,在与党朝政合伙购买的土地上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含五项优惠政策。阆中市检察院、公安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打着平息事态、安抚购房户的名义,不断地给予袁明文土地提供优惠政策,同时打压、损害党朝政的人身和土地权益。这里不难看出阆中市政府对“五统一”的该宗地不同合伙人“赏罚”分明。
2013624日,五个购房户代表和党朝政的委托代理人被迫“主动”签字,将该宗土地市场价在1300万元左右,但是通过阆中市政府组织部分购房户代表和党朝政的委托代理人“协商”,由阆中市人民法院保宁法庭主持调解,以“被执行”的方式作价810万元指名卖给了袁明文80高龄的母亲。这其中有玄机,也很荒唐,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公信力在他们通力配合、完美运作的利益面前是如此淋漓尽致地被亵渎、被玩弄。
党朝政在2013325日被告知在看守所突发重病入院,2013612日上午九点多,党朝政的妻子马郡得知党朝政的死讯后,赶往医院,当党朝政遗体从电梯里推出来,想看看党朝政的遗体,但是,不等马郡靠近遗体,同行的曹某与马郡便被七八个年轻小伙按倒在地,导致曹多处软组织受伤。慌乱中,党朝政的遗体遮挡物脱落,死者一丝不挂,所在的几十名围观者唏嘘不已……事后得知几个年轻小伙均是看守所的干警,在阆中市政法委领导的授意下如此不顾人权和道义的作为令人叹为观止!
党朝政的遗体被强行运到殡仪馆后,所幸的是 “党的儿女”给党朝政穿了寿衣。当时没有任何领导亲临现场安慰家属,对家属作个释明,在苦苦等待了近三个小时后,殡仪馆的管理人员耐不住家属的哀求,才同意看看遗体。党朝政八十七岁的老母亲用枯柴般抚摸着儿子的脸,哀呼儿子的名字,老泪纵横,妻子马郡捶胸顿足、失声痛哭,女儿掩面长泣,其他亲友无不哀惜。一个非常健康的人通过了看守所的健康体检被羁押,而今却是一具冰凉的死体横陈,阴阳两隔。 2013612日,是传统的端午节,对党朝政的家属来讲,却是个苦难的日子,愿屈原先生好好安抚党朝政。
阆中市政法委作为委托机构,委托南充明澄司法鉴定所对党朝政的死因作了鉴定。但是死者家属没有委托政法委,他们的热心肠难能可贵。委托事项是“文证审查”,可结论却是死因,鉴定机构出来捧场的理由不知为何。鉴定结论载明入院前“左侧肢体无力6小时、意识障碍2小时”,这说明党朝政被羁押在看守所发病6小时才被送入医院,党朝政花甲老人,两天前就已经感冒,“院外未作任何治疗”,其命在看守所眼里如草。入院查体:全身皮肤粘膜未见瘀点、瘀斑,头颅大小正常、无压痛、无包块凹陷,瞳孔感光灵敏,口唇红润,肺廓正常,双侧呼吸运动正常,叩诊为正常轻音等,均说明党朝政身体没有重大问题,尤其是肺部功能也是较好的,可死亡时却是肺部感染,急性呼吸窘迫导致死亡,不知道医院是刻意救人还是力求致党朝政于死地。
党朝政头部有1平方厘米的伤口,不知道何时何因形成。有两种可能:一、在看守所内头部严重受损而失去语言表达和肢体活动功能;二、在医院,头部严重受损而失去语言表达和肢体活动功能。救治期间,每天有看守所的干警在看守党朝政,有两名护工在护理党朝政,医院的医生、护士在医护党朝政,谁会向生命垂危的老人下毒手呢?
2013716日,阆中市政法委的领导不采纳党朝政家属尸检申请,要求死者家属自己联系尸检单位,他们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给党朝政联系尸检单位,否则超过本月18日,将强行火化。他们也太性急了,死者有伤难以解释了,就要毁尸灭迹。既然他们没有责任委托鉴定机构,可在死者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机构委托南充明澄司法鉴定所进行死因鉴定。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可主动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党朝政的家人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土地也被贱卖,经济上面临巨大债务,社会上的流言蜚语的攻击,87岁的老母亲不得已住进了阆中市社会福利院,其83岁的老父亲是党朝政因该案2011年第一次被关押时怒气攻心撒手人寰的,妻子马郡靠亲戚朋友接济艰难度日,党朝政家破人亡,该向哪个有责任的单位诉求呢?
接下来我们看看同党朝政合伙的袁明文,虽然他作为银行高管表面不能投资经商,但经阆中市人民政府责成,“极不情愿”低于市场价500万元买得了阆中市益新家园党朝政出资购买的土地,其老婆低调地新购了一辆宝马,同一宗地的合伙人,同是违规售房,但是结局却是如此的“天壤之别”:“天”上的袁明文很是心安,即将进“壤”的党朝政能否魂归尘土,神明才知道。面对他人的财产和生命,他们是如次这般“笑纳”!
我所表述的我愿意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希望广大读者能传阅转载,莅临查证。相信在法治的国度里,天下好心人一生平安、健康、幸福!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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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发表于 2013-7-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13-7-2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 天在看 。。。

发表于 2013-7-3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L:L:L

发表于 2013-7-3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7月30日下午,对党朝政的尸检在阆中市殡仪馆进行,我作为亲属见证了主要过程。血腥且残酷的画面,让我终身难忘!为了查明真相,不得不以“血淋淋”的事实来说明,希望逝者的在天之灵能够谅解大不敬的冒犯。
  党朝政的头部有一平方厘米的伤口解剖前怀疑是钝器所伤,在开颅检查中未见颅骨有明显伤痕,但是至今为止,看守所、医院都没有给我们家属一个清晰的说法,只是阆中市政法委的一个领导先说是党朝政自己摔伤,后又说是救治党朝政的医疗手段。现在,希望华西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对尸体的部分脏器勘验检测后,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明。当下,政法委的领导督促要火化党朝政“无用”的“躯壳”,理由是再冷冻起来没有“意义”。其实,对某些人来讲,党朝政的生命对他们来讲都没有价值,党朝政的遗体更不会给他们带去任何效益,有的是“后患”。鉴定没有结果前,他们急于火化尸体,或许真是在顾虑什么。党朝政生前的伤伤了他自己的命、伤了很多人的利益、伤了家属的心,伤得不明不白,的确是一处“硬伤”!
  阆中市政法委要强行火化党朝政尸体,谁能够阻挡?我们家属希望看见三个方面的东西:一是党朝政进入看守所的健康检查体检表;二是党朝政6月23日、24日、25日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活动视听料; 三是党朝政医院救治的308页病历。如果领导们心意已决,力求不让家属知情,我们当然是无可奈何。
  至今未见阆中市委、市政府处理党朝政身后事的书面意见,看来党朝政死得其所、死不足惜、死得正常,根本就不能博得高贵领导们一点点怜悯和仁慈,悲哀!

发表于 2013-7-3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党朝政可是阆中古城里的名人啊!没想到,这么些年没听到他的消息,看到这帖,才晓得他死了。: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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