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川省旅游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川青联发〔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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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最美四川”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团委:
为深化“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巩固活动成果,从青年的视角展示美丽繁荣、和谐稳定、感恩奋进的四川形象,凝聚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的伟大实践,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我的中国梦·最美四川”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我的中国梦·最美四川”为主题,通过微电影表现形式,从青年的视角发现四川的山川之美、城市之美、人文之美、精神之美,以微事、微情,展示坚强四川、美丽四川形象,深刻阐释当代青年对伟大中国梦的理解、对家乡的热爱、对四川跨越发展的责任和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至11月
三、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川省旅游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活动内容
(一)参赛对象
个人参赛:省内14岁以上,45岁以下青年均可参加。
团队参赛:省内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视频机构等,均可组织以青年为主的创作团队参赛。
(二)作品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思想内容健康,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思路清晰,情节新颖,内容完整,可自由发挥创意。
2、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30分钟。
3、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
4、格式要求:提供网络版(分辨率为1280*720),及影院版(分辨率2048*1080)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作品格式为 MP4(H.264)。
5、著作权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有,主办单位限于公益宣传使用。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
(三)时间安排
1、作品报送(6月下旬—8月底)。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团体直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参赛作品。各市(州)相关单位要组织发动基层单位、青年积极投稿参赛,推荐作品由团市(州)委收集后统一向团省委推报,原则上各市(州)至少推荐5部作品。
2、集中评审(9月)。活动设置最佳影片奖、创意奖、导演奖、编剧奖。邀请专家、学者、青年代表共同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和人员。
3、表彰展播(10月-11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汇编优秀作品,推荐优秀作品在中国微电影频道及其他官方支持网络媒体上进行展播。分类组织作品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巡播。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认真组织动员基层单位和青年参与活动。对组织有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和网络媒体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报、微博等媒体平台,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
(三)注重引导,确保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青年思想活跃、引领风气之先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着力抓好作品创作、展播、推广等环节,突出正面引导,在广大青年中形成推动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思想共识和强大精神力量。
作品邮寄地址:成都市多子巷2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宣传部;电子邮箱:sctswxcb@163.com;联系人:安玲、贺雅唯;联系电话:028-86631303。
附:“我的中国梦·最美四川”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四川省旅游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13年6月20日
附:
“我的中国梦·最美四川”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
参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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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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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作 者 信 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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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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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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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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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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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表 |
职务 | 姓名 | 所属团队 | QQ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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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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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写后请以“姓名--作品名”的格式命名本文档;
2.请将此表连同作品一同发至邮箱,或随作品递交;
3.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录入:办公室 拟稿: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审核:办公室 点击:634 次 更新时间:2013-6-24 1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