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阳光小区地下第车二层车库权属的回复 一、我司开发建设的紫金阳光小区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对外销售的所有房屋及车库均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理网上销售备案。地下一层及二层车库预售许可证号为(2010)房预售证第13号。 二、我司与购房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说明:本小区内地下车库(位)由出卖人公开对外出售或出租,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明确是否购买车位,买受人如购买车位,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日内与出卖人签订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三、签于目前二层车库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致使已合法购买车库的业主不能正常使用车位,故我司为保障相关业主的正当权益对二层车库进行整改。 四、请问发帖的网友,如果你真是紫金阳光的业主,就以上情况为什么不直接先问下我们开发公司?再问一下,你个人就能擅自代表紫金阳光全体业主吗? 巴中市渝鑫置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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