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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赤高速汪洋段事故肇事司机被控制 遇难者身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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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仁寿12月9日电(记者殷樱 刘忠俊)9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该省成自泸高速“12.8”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驾驶人王某及其儿子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通报中称,肇事车为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罐式挂车,车主为成都志睿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是川AL3060,挂车号牌川A6832挂;肇事驾驶人王某,男,45岁,准驾车型A2,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人。肇事车准载28.68吨,肇事时实际载货60余吨。该次事故造成16车相撞,7人死亡,2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人王某及其儿子逃离事故现场,9日凌晨2时40分许,王某父子俩在成自泸高速公路汪洋收费站附近被交警拦截并控制。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自泸一大队钟警官介绍称,肇事驾驶人目前正在办理刑拘手续过程中。

通报中还称,经过DNA亲属鉴定,7名遇难者的身份已确认,12名伤者在仁寿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名伤者在仁寿县骨科医院接受治疗,9名伤者在仁寿县汪洋镇中心卫生院接受治疗。

9日凌晨,汪洋镇中心卫生院的值班医生介绍,此次事故中还有4名伤者在该院接受治疗。事发后,他们从现场共接治伤员11人。经前期治疗,有部分伤员已转至仁寿县医院救治。除上述11名伤员,还有3名轻微伤者在医院简单处理后自行离开。

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自泸一大队,询问遇难者名单何时公布时,钟警官称还未确定是否公布。

该次车祸发生后也引起了不少民众关注。“我经常驾车行驶在路上发现,一些货车强占小车道,甚至并排行驶,货车超载已成常态。”一位私家车主对高速路上的超载货车占道、上路、行驶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关键是他超载了如何上的高速?”也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



一位名为“跑不动的黑狐狸”的网友表示,“为什么让超载车辆上高速并按照超载的实际重量收费?遇到收费就默许超载,遇到出事就说人家超载。”

9日中午,记者回访事发现场,出事地点已经清理完毕,并已经恢复双向交通。

目前,受损车辆保险赔付、遇难者相关善后等问题正在进行中。对于事故具体原因,安监、交警等部门正在联合调查。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通车运行,最先通车的就是此次事发的成自泸高速成(都)仁(寿)段。据了解,此次事故也是成自泸高速之通车以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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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L,唉,整的太吓人了!这些狗日的货车司机哦,这段路虽为高速,但弯道还是有的,遇到这种事情,私家车是最倒霉的了!
发表于 2013-12-10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超载就不上高速的,,,不然哪里有这些事情哦

发表于 2013-12-1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的交警都有责任;高速公路口不是有地磅嘛,超载货车能上高速公路,难道高速公路和交警会不知情,交警就是说不知情,也就存在渎职问题,应该追究交警的责任‘。看到的是交警成天的对着小车测速,天天看带安全套没有,对超载货车,缺没有见到治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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