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州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2013年12月21日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停止使用“湘0”机动车号牌,按属地原则换发成普通民用号牌。(12月10日红网) “0”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然而,由于“0 ”牌是公安车辆专用,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利”,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争相使用“0”牌,一度造成“0”牌车泛滥。进而,这也导致了一些地方的一些“0”牌车在特权思想作祟下违法乱纪,横冲直撞。正是在这一背景下,“0牌”车日益成为特权车、霸王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等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享有特权,但由于执法部门和特权机关的特殊关系,以及界定困难,造成了该规定沦为一纸空文。究其“0”牌车不能得到有效根治的原因,根源还在于没有触碰特权,即便某些人员“0”牌车在曝光后被问责,也只会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浮起瓢。 因此,绝对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只有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制约,才能确保权力成为为民谋利的良器。此次,湖南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停止使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湘0”机动车号牌,“湘0”号牌机动车换发普通民用号牌,并规定:2013年12月21日起,凡继续使用“湘0”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按照无牌上路车处理。无疑,这种“一刀切”的改革彰显了湖南遏制特权的决心和鲜明态度,我们值得为这一举动叫好! 同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也形同虚设。此次,湖南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组成督察组,对湘0号牌换发工作进行督导,对停止使用湘0专段号牌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凡2014年1月1日后仍然使用湘0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处理,这种“铁腕”执行力度值得我们期许。 特权在于人,而不在于车,管理不到位,都是空谈。因此,解决“0”牌车的问题,一方面必要从思想上根除一些官员及相关执法机关的特权思想,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法律、制度的框架里运行。另一方面,需要严肃查办顶风而上的典型,问责动真格,对个别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敢“打板子”, 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实现“标本兼治”,才能消除特权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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