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国家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北京市华东电子技术研究所(华东电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花费一千多万元巨资购买的工厂却突然遭遇暴力砸强、毁损,而公安部门不管不问,企业损失异常严重。
一千多万买地 帮助政府解决下岗职工安置难
早在2002年国企门头沟区汽车齿轮厂被法院裁定破产,大量下岗职工无法安置,成为区政府的难题。为此,区政府试图以一千万元的价格将齿轮厂位于门头沟区城子市场29号院的厂房、土地卖给某单位,用此款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然而购买单位中途放弃购买,安置方案就此搁置,下岗职工天天闹事。后门头沟区国资委于2006年6月主动找到华东电子协商,希望华东电子能购买29号院的厂房和土地。
鉴于急政府之所急,支持政府安置下岗职工工作,又能给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华东电子深思熟虑后答应了,也未以此向政府提出其他任何要求。接着华东电子千方百计筹集了一千多万元,买下了29号院的厂房和土地。由于29号院的厂房土地权属关系混乱,直到2008年5月华东电子才拿到房产证、土地证,2009年5月才完成场地交接。
作为民营企业的华东电子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主动为政府排忧解难,堪称民企表率。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令华东电子陷入今日的灾难之中。
政府玩变脸 一千万打水漂
华东电子在购下29号院的厂房和土地之后,立刻规划企业发展,不料,29号院很快被列入棚户区拆迁范围。
2012年5月门头沟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华东电子不服,依法提起诉讼。在经历漫长的诉讼之后,2013年12月20日北京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非住宅征收补偿的部分违法,判由区政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华东电子心稍安,以为能等到区政府的补救措施。谁知2014年4月29 日,华东电子突然接到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送来的京建登记[2014]13号撤销房屋登记决定书,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京门检公诉刑不诉[2014]21号)为由,做出撤销华东电子29号房屋登记的决定。这个决定书十分荒谬,29号院的厂房和土地是华东电子花真金白银购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手,怎么能说撤销就撤销?《不起诉决定书》也是凭空冒出来,是掠夺华东电子的借口。对建委的错误决定书,华东电子立刻申请行政复议。
暴徒打砸抢 近万平米厂房化为废墟
2014年5月7日凌晨6点多钟,800多名不明身份的暴徒突然手持棍棒冲进29号院,边打边赶,把职工们全部驱赶出去。暴徒们有恃无恐地翻墙,打砸门窗,抢夺车间和厂房内的财物,并在29号院外设立警戒线,不许职工进入。暴徒们还捣毁厂里的摄像头等全部监控设施,并将近万平米的车间、厂房全部拆毁。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华东电子的领导和职工心如火焚拨打110、市长热线,还去市政府反映,却无人理睬,最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近两万平方米的厂房化为废墟……直到现在,相关部门依然没有出面处理。
谁能想到首都北京,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会发生这种强抢破坏的恶性事件。刑法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这次暴行华东电子仅设备设施、产品的损失上千万,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令人惊讶的是公安机关对此不闻不问,难道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我们大声疾呼权利的保护不能仅仅落在纸面上,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华东电子被侵害事件,切实保护民企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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