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上访、打官司、曝光等维权 赣州仍敢强搬房、停电
我家被强搬了房并同时取消了低保,赢了低保官司后,政府不执行判决,我和我丈夫一日只能吃两餐,交不起水电费,故而要被违法停电。如今又像我家房屋被强搬前、强搬后、被取消低保后一样,虽穷尽了上访、打官司、曝光等几乎所有手段,却没有用,赣州供电仍将于明天违法停我家的电!由此可见,法律、法规、以及打官司等正当维权没有任何作用,不如不维权!!难怪一些人不得不用炸死人来维权!前几天,安徽一村民因多次申请低保都没得到落实,身绑炸药炸死了自己与村主任吴某,炸伤伤多人。
一、几乎穷尽了所有维权方法维权 仍然要被非法停电
我家于2014年5月4日到赣州市政府信访局和主管电力等能源的赣州市政府发改委能源科书面上访,特别是在前几天到赣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但该法院渎职不理……同时我还将此事在互联网多次曝光。但赣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班长李德飞,今天(2014年5月19日)上午通知,明天将通过智能电表远程停电或拆电表等(具体方案领导还没有确定)停电。该公司还想拆我家电表——即使电表是供电公司的,现在实际已经给了我家使用了,而拥有使用权,故未经我家同意,其无权拆我家的电表!
二、取消了一年低保 交不起水电费 被停电
约从2008年起,我家打了约40个公益维权官司。我家原来有低保,章贡区政府为了阻止我家维权,也为了恐吓我家九华阁5号房后门附近赣州市公安局宿舍的众拆迁户等,配合其“大战五十天”的拆迁活动,在我家进行了上访、打官司、向纪委反映等各种维权后,于2013年5月24日非法强搬了我家,并同时取消了我家3人的低保。我家打赢了低保官司后,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和解放办事处拒不执行判决,现在一年了,我家一直生活在低保线之下,我和我丈夫一日两餐,因此交不起水电费。
2014年5月13日,赣州供电在明知我家的情况下,作出了于2014年5月20日强制停我家电的决定!
三、供电公司停我家电违法
供电企业是具有普遍服务义务的企业,是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七十条,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停电和处罚滞纳金。其得了国家的钱(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补贴),应当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赣州供电在明知我家的情况下,于2014年5月13日作出了于2014年5月20日强制停我家电的决定!
赣州供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同时还违反了《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规定的法定停电程序。
四、法院纵容供电违法停电 渎职不给起诉状收据
2014年5月14日上午约10时,我丈夫向赣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了赣州供电,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要求该院出具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的收据,并告知如果法院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坚持起诉,要求法院裁定不受理。
赣州中级法院为了纵容,更为了不制止赣州供电的行为违法,不受理我家的起诉,又怕被江西省高级法院裁定强制其受理,所以拒绝出具收到起诉状等收据。
起诉前一天,我丈夫由于受到强制停电的刺激,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头昏痛的利害,第二天起诉时为拿到收据,也为制止法官不出具收据的违法、违规行为,饿着肚子在赣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厅等待收据约3小时,至当天中午约1时。
五、用所谓“滞留”阻止群众起诉 法院维护公民权利功能丧失
赣州市中级法院阻止群众起诉,其惯用的违法手段是,不出具起诉状等收据,且让群众天天到其立案大厅等待。他们同时还认为,这样耽误和耗费百姓再多时间都是应该的,但百姓制止其不给收据的违法和维权行为超过了其上班时间时,便是违法地滞留在法院,要受到处罚。从而让群众天天到其立案厅等待——其上班的时候不理你,下班的时候让你“滚蛋”。群众耗不起,便不起诉了,其他的群众见此,也不敢起诉了。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二审制,被其这么一搞,一审不立案,更无法一、二审审理,从而破坏了我国的审判制度,使法院维护公民权利的功能丧失。
当天中午约12时45分,赣州市中级法院的两位法警和其他一些法官来到该院立案厅,两法警利用其职务,非法干非警务事务,把我丈夫上述正当的制止法官违法和维权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滞留法院,同时维护法官不履职行为。他们对我丈夫所谓“滞留”在法院立案庭的情况录像取证,并欲夺我丈夫正在摄像的手机,剥夺我丈夫的群众监督权——对其反录像取证。之后,该院立案庭的庭长陈文春也来了,其对我丈夫说了和法警基本一样的话,受到我丈夫的驳斥后,领众人走了,并说“我们劝告他一次”。见视频:
六、今天又到解放办事处上访 并向市纪委反映
今天上午我丈夫到章贡区解放办事处上访,反映停电之事,该办事处书记刘俊平和副主任肖晓春说下午来我家,但没有来,而是建国路居委会的刘书记和董副主任等三人来了我家,且她们不承认是解放办事处通知她们来的,我家向其反映了明天将停电的事,她们说管不了。
下午5时多,我丈夫又向赣州市纪委效能办打了电话(0897-8390110),接电话的一位男士一开始东拉西扯地不管,并告知其知道我家就上述停电事项向赣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了,而应找法院。我丈夫告知其法院违法不开起诉状收据、不立案,现在是被停电的紧急情况,请求其处理。在我丈夫说明情况时,其挂断了电话。
我家九华阁5号房屋被强搬前与后、我家低保被取消后,以及现在又要被非法停电,可谓穷尽了一切办法维权,所以非常理解一些人不得不用炸死人来维权!前几天(5月16日)上午10时许,安徽枞阳县金社乡金渡村委会正在开会时,一村民因多次申请低保都没得到落实,身绑炸药引爆,致嫌疑人与村主任吴某死亡,多人受伤。我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炸死人的暴徒!!!
本文的图片1是章贡区(原赣州市)在政协选举还没进行时的1月3日《赣州晚报》上,刊登了1月5日的政协选举结果,由此可见其违法之大胆和具有“传统”。
江西赣州市章贡区九华阁5号(现:春江花月30栋1单元103房)
李燕
手机:15570072040 201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