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江北状元桥街278号兴鑫综合楼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三年
此房于2006年以市价每平方米1100元的价格从开发商刘礼威手中购入。土地使用证于2010年4月7日签发,住宅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是2013年10月27日。使用年限只有三年,后来通知各住户自行去国土局缴钱换取使用年限为70年的土地使用证,所交费用不等。
二. 水电,物管方面纠纷不断
1. 2008年入住之前,水电分户,加密等各项费用已缴清,甚至还给该开发商缴了1200元的井水上户费。加密,天然气上户都要给开发商多交100元才能领到证书。但水电一直不曾分户。
2. 2013年国家电网免费改造,才给各住户将电分户,开发商曾扣押住户电卡,向住户索要200元所谓的材料费,因各居民反响强烈,迫于压力,最后每户只收取10元辛苦费,才将电卡交还给住户。从此,小区楼下再无路灯照明。楼道的路灯本就是接的各住户家里的电线。
3. 自2008年入住以来,各住户都是按每平方米0.20元向开发商缴纳所谓的物管费用,其物管也就是其子、其弟、其母。自从电一分户,物管名存实亡,大家拒绝缴纳物管费用,但还是按时支付其母运输垃圾费,每月10元。2014年春节一过,其母不再为大家运送垃圾,各住户自己解决生活垃圾。这下,开发商能从各住户身上捞取的好处就更少了。剩下的就只有卖井水了。
4. 开发商自己在楼下挖井蓄水,以自来水价格卖给各住户使用。2014年春节后巴中市圣泉水务贴出通告,要求该小区水分户,大家拍手叫好,而开发商觉得从此后无利可图,根本不管分户之事,甚至不再缴纳水费,以前都是他们统一收取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并且大家也从无拖欠水费的情况。3月14日小区楼下贴出了一张水费催缴通知单,其名是李桂华,催收3月以前的水费。3月16日晚开发商之弟收取各住户井水费,不提自来水费。3月18日下午,小区的自来水出现了断断续续的停水情况,时儿有时儿无,水压很小,各住户问其弟,说是因为大家没缴水费,自来水公司停水了。
此贴希望能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注意,能合理处理此类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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