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健全机制、齐抓共管。要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分管部门,督促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要突出主业、强化保障。党委(党组)在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强调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切实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突出主业、履职尽责。 三要正风肃纪、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强化主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突出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服务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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