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导“公平、自由”与“民主、法治”作为这个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公然以高人一等的口吻去要求别人“应做什么”或“决不应做什么”,很明显这是对别人的法定权利、行事能力与判别智商的漠视。谁也不能粗暴地阻止唐慧继续上诉,并非就一定要像某些舆论那样,鼓动唐慧“一诉到底”并企图将其包装成为什么“英雄”。毫不客气地说,如果将唐慧作为了赚取舆论噱头的某种道具,这样的舆论“鼓动”或新闻“包装”,同样缺乏起码的道德与人味。
因为很多这样的鼓动,其出发点并非真要为唐慧讨回什么“公道”,而是想以唐慧作为吆喝的标签,可以在一个被设定了程序的舆论场中,试图继续一路热闹着下去。这样的新闻“策划”或“包装”,往往注重的已经不再是作为普通人的唐慧,因此而失去了什么、又能得到什么;而是忽视了唐慧原本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将其视为可以影射某种社会体制的“标本”、或是聊以支撑某些“理论”的一张牌。
很显然的是,唐慧既不是“标本”、也不是一张“牌”,而是像你我一样,有血有肉、能哭能笑的一位普通的母亲。这位母亲已经很是不幸,女儿遭受胁迫卖淫这样的极端伤害,换作谁都难保可以做到某些媒体夸夸其谈的那样“理智”;谁都没有权利来硬邦邦强求唐慧咽下泪水、甚至不再表达自己的愤怒。
别试图去对唐慧扣大帽子以阻止申诉,也别企图利用唐慧去“讨论法理”而赚取舆论眼球。眼下的唐慧、以及和其类似的当事者和家庭,更需要的是第三种声音,那就是充满人味的人性关怀。具体到唐慧个人及家庭,这样的人性关怀可以是物质上的帮助,更还应有思想精神上的抚慰。放眼到整个社会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的人性关怀,则是应该抓紧思考如何避免“唐慧女儿案”这样的悲剧重演;入题到舆论视野,媒体或应审慎的是如何不要图一时口快、为了点眼球效应或新闻噱头,而让“唐慧”这样当事人遭受舆论次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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