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逍遥王子反映光辉乡柏林湾村支书兼8社社长李大田不按党的原则办事的相关问题调查情况
1、逍遥王子反映“8社河边码头历年租用费达5万元,钱到哪儿去了?老百姓要见账。”
经查:该社从2003年至2012年河边码头租金共计19700元。其中:2003年租金收入950元(张凯150元,张朝兰300元,王永泗500元);2004年至2006年收入1600元(王永泗2005年500元,苟兴举2006年500元,熊贵益2005年300元,张甫高2004年、2005年300元);2007年收入1500元(朱政1000元,朱雷500元);2008年收入2500元(朱政2000元,朱雷500元);2009年收入2000元(朱政2000元);2010年收入2150元(桥头堆水泥租用费严波150元,朱政2000元);2011年收入1500元(桥头租用费周大培1000元,朱雷500元);2012年收入7500元(朱雷500元,熊家兴7000元)。以上的收入都是经过本社群众代表开会讨论用于社上的开支,反映5万元不实。
2、逍遥王子反映“退耕还林后续款项3000元,未公开账目。”
经查,此笔账收入属实,但由于该村各社最后做账是2013年3月15日,而该笔发生的时间是2013年6月底,村会计到今还未来得及做账。
3、逍遥王子反映“学校普九返还款2000元,未公开账目。”
经查,2013年3月15日1#凭证此款已入收,并有代表和村纪检组长签字。
4、逍遥王子反映“低保不经社员大会讨论,他本人一手操办,地震款也不例外”。
经查,低保一事: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由生产队评议确定为李名凯、王兰英、李名科3人;2010年至2013年,只针对一、二级残疾和重大疾病这些人,其人员是李名捡、李汝秀、李大坤、张兰华、唐九菊、郭义周、张会荣、李名帮、李名生(已死)、李大容等10人,这些人的低保落实社上无调控权。
经查,地震款共给8社拨款13940元,已入账,支出清楚有据,开会多次进行过账务公布。
5、逍遥王子反映“西气东送工程临时占用小河滩地损坏的林木近8亩,赔偿10万多元”。
经查,当时修了一条便道,占用的集体的小河边原有一条毛路,损毁的树木仅几十根,赔偿费仅1000元,2011年4月16日1#凭证入收,赔偿10万元不实。
6、逍遥王子反映“李仕银租小河沟养鱼的租金多少年限未公开”。
经查,李仕银交租金6000元租期为10年,由当时群众会讨论并通过,有合同,有代表签字,其费用用于生产队农网改造安电表箱开支,安装费用了6850元。
7、逍遥王子反映“为了贪污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他找人冒名顶替领取后占为己有”。
经查,该社退耕还林总面积为20亩。其中集体留有面积4.04亩,分别由刘存堂1亩、李名生1亩、李国家1.2亩、李大建0.84亩等4人顶替,从2004年至2012年止,根据每年补助标准计算,其总收入为6824.70元,均分年已入社帐。
经查,该社粮食直补总面积为136亩。其中2005年至2009年集体每年留有9.42亩,2010年至2012年每年留有0.17亩,根据每年补助标准计算,共计补助2996.39元,均分年已入社帐。
在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的补助上,未发现有据为己有的现象。
8、逍遥王子反映“向东租沙石场一事”。
经查,向东建沙石场与原村上签有正式合同,原柏林湾村上书记、主任、社上党员代表在场并签字认可,当时也有反映这个问题,社上随即开社员大会进行了解释后,并当场按100元/人分给了农户,人口为296人,不存在是暂给30000元的说法,而是一次性支付30000元(租期为10年)。
9、逍遥王子反映“金土地项目只惠农到他自己,而且打两口鱼塘”。
经查,“金土地”是国土局在光辉乡柏林湾村、三凤村连片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其中在柏林湾村8社这一片需建一囤水田,当时准备建在该社的方田,但是由于方田有6户人,意见不一,工作没做通,所以建在柳树塝的李大田和李大于两户关田处,并且这一块位置最高,用于自流灌溉,而且该田面积最大,属国土局规划。另外一口塘是李明显家的,因需取土培补另一口堰塘的内坡而挖的一个很小的塘。
10、逍遥王子反映“指定社代表一事”。
经查,从2013年村委换届后,本应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村民代表也应随着改选,但该社未改选,此情况属实。应按程序推选代表。
处理情况:
1、要求李大田务必召开本社全体群众大会,对群众反映不清楚的账务,在群众会上公布,并要求一一解释清楚,给群众一个明白。
2、要求李大田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坚持村务、财务、政务,以及社务按时公布常态化,廉洁自律,坚持基层民主制,管好村社账务。
3、尽快对社代表按程序进行换届推选。
4、对在调查中群众反映李大田工作方法简单,群众咨询村务、财务、社务时不愿作耐心细致的讲解,有时甚至作风粗暴的问题,已给予了批评教育,本人表示以后加以改正。
巴州区光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