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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资中县城各小学强制性的收钱补课让人烦!(资中县教育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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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四川省资中县县城的一部分小学生家长。在此,我们向您反映资中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被迫补课的问题。

1.资中县城各小学教师强迫所教学生到任课教师家里补课的情况,历来很严重,乃至发生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
    2008
年端午节,重龙镇中心小学(即以前的东路小学)在学校教师家补课的学生,由于教师管理不善、淹死二人。该问题至今还没有妥善地解决。

22008年秋季开学后,资中县城区各小学,教师强迫学生补课的情况又疯狂抬头。举东路小学为例,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的很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三番五次将学生家长叫到学校,让家长一次性交钱300600元,然后,有的教师每天放学后(有的教师“暗度陈仓”安排在周末),将学生叫到家里,给学生“补课”。部分教师以此敛财,每期凭此一项就收入68万元。

3.上述教师的做法,严重违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给学生减负的要求严重背离。我们的孩子,他们不是被动接受灌输的木偶,他们应该是天真、活泼的小太阳。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在小学阶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一些业余的爱好,多一些艺术的素养。虽然我们极不情愿,我们也有能力给自己的小学孩子进行辅导(其实孩子根本就不需他们那种马虎、应付的什么补课!),但是,由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屡次传书带信让我们到学校交钱、送孩子到老师那里去补课,我们的孩子还小,不得不考虑我们的孩子不去补课的后果。

4.很多教师上课不认真,下课只管收钱;他们穷于应付那么多补课的孩子,这样“补课”的结果,可以说叫“收效甚微”,或者根本就是“一无所获”!

特别让我们担心的是,由于冬天到来,孩子补课没有人接送,来往的路上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有的教师居然让我们家长签字,说是万一“上头”查起来,就说是我们家长自愿找他们补课的。而且,出了任何安全问题,也与他们无关!

死了学生,都还不吸取教训!这样的收钱补课让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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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08.11.7

收到资中县教育局对学校强制性补课收费的调查回复,据了解,教育局已经对补课的老师进行的处理,并将继续深入治理。并欢迎家长们去资中县教育局实名举报。感谢资中县教育局。

回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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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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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教育就这样

发表于 2008-1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何至资中哦,内江的隆昌县不是一样的乱收费很严重,以下是反映在四川在线《百姓有话说》栏目的:

  发言主题:隆昌县金鹅镇一中初三乱收费违反教育法

  提交者:by681994

  提交类型:投诉举报

  发言内容:隆昌县金鹅镇一中初三年级乱收费(其他年级不清楚,没调查不乱说):

  1,交杂费205元,含保险费本子费等,没发票,说是以后开,但至今没开。

  2,交住宿费200元,无发票,不交就不准你上晚自习,老师还说晚自习要上新课,你敢不交吗?更气人的是,交了住宿费200元,还不准你住校,说是没有寝室。以上行为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教育法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不准上晚自习,这本是用来减轻学生负担的,隆昌县金鹅镇一中却用来乱收费的根据。

  3,各种资料费合计140元左右。

  4,每个星期天补课,不能在学校补,全部到飞泉小学补,交补课费110元。叫学生等一段时间交,怕有人告,现在开始交了。

  5,暑假时补课14天,交费280元,

  以上合计共1100余元,然而教育厅规定才15元,我前段时间以向隆昌县教育局局长兰长杰实名反映了问题,未作答复,故在此举报,希望得到纠正并查处相关领导。

  http://people.scol.com.cn/voice/detail.asp?id=1348

  标题:隆昌县黄家中心小学乱收费

  内容:在国家对义务教育如此重视并且免除这么多费用的前提下,目的就是想减轻我们的负担.但隆昌县黄家中心小学五年级的收费却是这样的:实际收取学生122元,但开出的发票却只有80元左右.这当中只有15元是四川省中小学.大中专院校专用票据,写的是作业本费.另外有一张是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据,写的是助学读物44.25元.还有一张是一收款收据,写的是助学读物20.95元.我就不明白了,明明交的是122元为什么只有80元左右的发票况且还有这种非正式的收款收据?为什么助学读物要收取2次?还有40多元到哪儿去了?这个学校的收费已不是第一次如此之乱了.总是比其它的学校高.难道没有统一的收费?难道没有人管?我们经常看到中心小学的大小官员们在外大肆吃喝,那些钱从哪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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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于9月9日联系黄家镇中心小学,并发函。至今校方仍旧没给出回应。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将通过《舆情简报》向省教育厅等部门作出进一步反映。

  

发表于 2008-11-2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隆昌的教育乱收费也很凶,以下是反映在四川在线上的:

  隆昌教育局回复第一初级中学乱收费问题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31/20081031161303.htm

  隆昌县教育局回复黄家镇小学乱收费问题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13/20081013153729.htm

  隆昌县黄家中心小学乱收费http://people.scol.com.cn/baoliao/detail.asp?id=1408

  隆昌县金鹅镇一中初三乱收费违反教育法http://people.scol.com.cn/voice/detail.asp?id=1348

发表于 2008-11-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从9月20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实施时间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地方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二、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情况,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三)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及开支情况。
(五)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六)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七)中小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等违规行为。
(八)未达到“四独立”标准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不符合民办学校认定标准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
(九)高等院校对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和代收各类证卡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
(十)各级各类学校未经有权机关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十一)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的行为。
(十三)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克扣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
(十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十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宣传推广费、培训费、劳务费、建设费、开发费等各种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
(十六)其他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工作部署
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部署,检查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各地专项检查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安排部署,具体检查工作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以此次部署为主,要避免重复检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实施严格的督查,同时国家发改委将继续组织部分省(区、市)开展循环交叉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认真组织部署,落实责任分工,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牵头单位的责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各地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改制学校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高等院校对研究生教育的收费等进行重点检查。要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检查,切实保障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全面实施。
(三)注重宣传。检查中,要加大对近年来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今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相关政策细节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
(四)加强调研。各地要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实施成效、当前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研,特别是未达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违规收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五)督促整改。各地要重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督查工作,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检查组带队领导。部际联席会议将根据检查组发现和了解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总结。各地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对明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建议,并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表、调研报告分别对口报送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件: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统计报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 察 部          财 政 部        审 计 署
 
新闻出版总署
二○○八年九月八日

发表于 2008-11-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隆昌教育局是睁起眼睛说瞎话,对隆昌教育局无语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08-11-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10月24日上午,内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龚琦率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组一行10余人到我县检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李俊明及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上午分别到石碾镇中心校、龙市镇中心校、二中、三中、六中和实验小学,通过看校貌、听汇报、查资料、访师生等形式对学校的收费工作做了全面细致地检查。

  下午,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汇报会。会上,教育局局长兰长杰就我县近年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检查组一行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县财政、物价、政府办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重点汇报了本部门抓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情况。

  市检查组一行领导对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收费宣传氛围浓厚;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标准开展各项教育收费,切实做到规范、透明、公示、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到位;三是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各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检查组认为: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开展得很好,达到了创建标准,将推荐参加省上的检查验收。同时,检查组还对规范收费、票据使用和落实“三限“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李俊明还对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后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隆昌金鹅一中乱收费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31/20081031161303.htm

  隆昌黄家中心校乱收费[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13/20081013153729.htm/

发表于 2008-11-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10月24日上午,内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龚琦率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组一行10余人到我县检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李俊明及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上午分别到石碾镇中心校、龙市镇中心校、二中、三中、六中和实验小学,通过看校貌、听汇报、查资料、访师生等形式对学校的收费工作做了全面细致地检查。

  下午,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汇报会。会上,教育局局长兰长杰就我县近年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检查组一行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县财政、物价、政府办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重点汇报了本部门抓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情况。

  市检查组一行领导对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收费宣传氛围浓厚;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标准开展各项教育收费,切实做到规范、透明、公示、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到位;三是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各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检查组认为: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开展得很好,达到了创建标准,将推荐参加省上的检查验收。同时,检查组还对规范收费、票据使用和落实“三限“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李俊明还对我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后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隆昌金鹅一中乱收费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31/20081031161303.htm

  隆昌黄家中心校乱收费http://voice.scol.com.cn/bmhf/20081013/20081013153729.htm

发表于 2008-11-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8-11-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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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老师,我觉得学校强制补课是不应该的。但是看了,如果是学生家长和学生志愿呢?我就是一个老师我补课是学生志愿的,而且我还看有没有效果如果没有我就算了。而且我也要做好自己学校的工作后才补课。

  总之我觉得老师如果不好好上班去补课就不好了。应该是优秀的老师才有资格补课最好还要有爱心。学生就是基础不好才补课所以还要做好心理辅导。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1-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已经转至资中县教育局,请等待。

发表于 2008-11-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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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

继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08-1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资中县教育局的答复!你们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都值得我们这些学生家长感佩!

如果需要我们提供补课教师的名单的话,我们可以免费提供!哈哈哈!

为了配合你们的工作,我们在核实以后,可以先发一部分名单在这里,供你们去调查、核实、处理!其他的详细的名单,我们也可以陆陆续续给你们提供!

我们想,只要肯“查”,问题一定会“实”!

作为资中人,我们希望资中县的教育事业能够蒸蒸日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这里,也感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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