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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大代表维权遭蒙面歹徒白天当街持铁棒暴打、砸车,却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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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质这样恶劣的案子,办成这样,谁都不会服。

建议在各大网站发帖,寻求更大范围的支持,直到得到公正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7 16:16
看过一遍。
发表于 2014-7-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代表的处境都这样,更何况是一平民百姓了!

发表于 2014-7-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真的吗?南充的公诉机关为什么会这么坏?

发表于 2014-7-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黑社会和保护伞,难道南充也有通天的周老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7 16:57

各级官员在明宇业主维权事件中的表现,丑陋至极!
刘汉翻船后,才发现那些庇护他为钱出卖灵魂的人是多么可卑!
发表于 2014-7-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按案情来说这样起诉不合法不合理,人的生命安全还没车重要?遭蒙面歹徒白天当街持铁棒暴打,性质是恶劣的,至少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并起诉才对。

发表于 2014-7-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朝,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发表于 2014-7-7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该案件是"证据确戳,铁板钉钉“。政法机关如果公开包庇罪犯将不得人心。毕竟,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司法公正才是执法的基础。公检法部门在立案、侦查、取证、合议等等环节都不不应该避重就轻、草草结案;对蓄意伤人之事实熟视无睹;对故意打人之行为而想蒙混过关。试问,假如不是故意行为,蒙面行凶的动机何在?请不要以为老百姓个个都是法盲啊。
发表于 2014-7-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希望给予公正判决
发表于 2014-7-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希望还市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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