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鸿运”房产项目未按时交房 业主怨声载道 阳光鸿运”房产项目位于通江县城杜家坪小区植保站南侧。在施工现场,整栋楼房已完成主体建设,工地大门紧闭。“阳光鸿运”项目相关证照齐全。 “阳光鸿运”项目部负责人王兴发承诺7月底交房 “阳光鸿运”项目部负责人王兴发披露:我的合伙人和出纳 把600万元私自转走了 导致项目停工 合伙人“卷”走工程款 项目被迫停滞 王兴发介绍说,“阳光鸿运”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是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项目,委托他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而在项目启动之初,王兴发和投资人李福龙商定,双方按一比一出资,以1100万元的价格,竞得了“阳光鸿运”土地开发建设使用权。2011年12月30日,双方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协议书,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投了资,买了地,工程“动”了起来。可王兴发万万没想到,工程进行了两年整,他偶然发现账目上出了大漏洞。2013年年底的时候 为支付民工工资 我们在南充商业银行 贷款600万元 王兴发说,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面,向南充高坪海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600万元。这笔钱在经房管局监管账户后,转入项目部出纳杨从军的个人账户。王兴发认为是合伙人李福龙,擅自挪用了这笔钱。事发后,王兴发找李福龙理论。李福龙答复他说,钱用于还债,已经用掉了。王兴发说,李福龙是以楼盘的名义 进行私人借款 进行抵押 公司给我们的预售合同(用公司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是用公司的空白合同 向别人借钱 用房子抵押 他不给别人抵押 人家怎么会把钱借给他呢 鉴于合伙人李福龙的种种行为,王兴发于今年1月25日,向通江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了李福龙。王兴发还将举报信提交给通江县各相关部门,但没有得到回应。 这就是李福龙 据查,李福龙是王兴发的大舅哥。“阳光鸿运”项目是“兄弟”俩的首次合作。这层特殊关系,让整个事件更富有戏剧性。李福龙并不回避。他说,项目账本有帐可查,公安机关自有定论。 “阳光鸿运”项目俩合伙人欠下巨额债务 连累欣都公司被告上法庭 几年来,公司先后共出资1800多万元,工程才得以顺利进行。 欣都公司表示,没有按时入住的业主们意见很大,而且还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债主 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展。 欣都公司认为,“冤有头 债有主”, 原告出借给他两人的资金,应该由他两人各自偿还,欣都公司不应当为他们的个人借贷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涉及经济问题:通江警方暂未立案 民事诉讼一审也未宣判 欣都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李福龙和“阳光鸿运”出纳杨从军,有诈骗和挪用公款嫌疑,并向通江县公安局进行了举报,但通江警方迟迟没有回应。 目前,通江县人民法院已查封“阳光鸿运”30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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