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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401|评论: 26

至广大网友的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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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代表我公司员工,为一直以来论坛上关于650的事和一些网民的争斗表示道歉!我相信,各位网友也是想我们提高650的相关服务。而我公司员工是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所以和网友有言语上的冲突。对于我公司员工借用“天籁之音、滴水藏海186、 志愿者监督、美好新都、wanghx、 漠、淡如水、网上过客、世外闲人、百姓的声音、dongfgj俯首甘为孺子牛、 ere、三级士官、人微言轻-2 、女附馬”等一系列用户名和网友之间的不文明的言论表示道歉。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时,开会讨论并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和教育。

希望大家能继续对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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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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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还有个条件就是  实行刷卡制度`~]

你们没的错 锤子大爷还来骂你` 骂你老裙子

发表于 2008-11-1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打~~``你们的车啥子时间换子弹头嘛

只给你说几个要求:

1 换车

2 服务质量

3 票价下降

这3样做好了,新都人民都为你们公司而骄傲

发表于 2008-11-1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撞红灯、不要开快车,要报站名,开车不要让你们那帮孙子谈昨天晚上又打了好久的麻将,更换车型,降低车费、把你们那个记账的还有电子路那个守门的孙子裁下来,降低营运成本,搞好了,有人骂你吗?成都这么多家公交公司除了你们,有人挨骂吗?你们是个窗口行业,不要搞得不仑不类的,好与不好,老百姓自有公断。

发表于 2008-11-1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卑鄙!!!无耻!!!下流!!!采取这种卑劣的手段,盗窃别人的名字来发帖子,看来真的是狗急跳墙了!!!

发表于 2008-11-1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帖子的楼主,不知你知道世间还有羞耻二字,太无聊了,你怎么干出如此卑鄙之事,盗用他人之名,你不是人!!!无耻!![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1-1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明天又会把我这名盗窃了,高手,佩服!!

发表于 2008-11-12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什么时候也把我列为公司员工了,荣幸之至,但具体是什么公司都不知道,又是可笑之至!作为一个关心新都、关于新都交通的新都人,是从不带着偏见的,仅是在论坛上发表些个人看法,至于论坛上个别人的不文明言行,本人一直以来表示反感,也衷心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新都越来越好、新都交通越来越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几位的意见,我一定将你们的意见收集给我公司领导层。

另外,请我公司的同志不要再用不雅言语再本论坛回复。

发表于 2008-11-1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籁之音”就是SB中的SB,爪牙中的爪牙;他们家有很多的钱,可以去垫车轮子;他们家可以受很多的气,让650的车老板当出气筒;他们家的人可以人重人的坐在一起,而不互相埋怨;这种人对生活没有激情,安于现状,很容易满足,照理说是应该提倡的,但是你想过没有,新都的650垄断了新都交通多少年,从以前的中巴到现在的650,换的是车子,老板还是原来的老板,态度还是原来的态度,我想人家吃干饭的时候,你连稀饭都还喝不饱,你凭什么为650打抱不平,你如果真的那么有钱,还坐个鸡巴的公交车,你他妈的天天去打的讪,如果按班线车跑,是不允许超载的,结果650超载比哪个都凶,如果按公交车,他的收费有几个觉得是合理的?按一趟车一天六个来回,单边一趟一百块钱,一天下来就是一千两百块,除去师傅一个月一两千块钱,售票员一个月几百块钱,就按一天1000元算,再按每公里0.6元的天然气费,就算20公里一个单边,12*20*0.6=144元,算300元的气费,师傅和售票员一个月加起来算5000元,(1000-300)*30-5000=16000元,我想的话公交车应该不会再交其它税费了,就算把零头全部用来做其它费用,也还剩10000元,我想问一下那些为650打抱不平的SB们,你们一个月的工资有几万??操你妈,大傻B一个。

发表于 2008-11-13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干嘛不直接和别人交流,干嘛不自己光明正大地提出来?为何要冒充人家工作人员呢,这种行为值得称赞吗?这种盗窃行为难道不是在给新都丢脸吗?

[em02][em02]

发表于 2008-11-12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真的XX公交能用这种态度来对待这个事情就好了。原来是内讧啊。
那个叫“桂湖公交”的:别人能以这种态度站出来,应该是对你们的形象的改变,你应该感谢人家才是。
按你的说法,我看你上次发布的那个什么“告**书”简直就是假打。

发表于 2008-11-12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重申明

    今日发现本论坛有一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论坛上发表言论,在此,我公司郑重申明: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非我公司工作人员,且我公司也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表过此人所发表言论,此人在此胡言乱语是对我公司的极其不尊重,请版主对此人予以封杀。若此人再次在论坛上冒充我公司人员发表谬论,我们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明!

                                              成都市桂湖根据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08-11-1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窃我的名字发表此贴的“人”太不要脸了,以前我在论坛上发表了一些个人看法,你们就在论坛上恶意谩骂,把论坛搞得乌七八糟,现在更无耻到盗窃我的名子发帖,肯定是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才不管你和那个什么公司有啥子深仇大恨,盗用我的名字就是不要脸。

发表于 2008-11-1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承认是650集团的人了哇~~哈哈

我就觉得把票价降下来就可以了~~

三河的到成都2元,到新都1元,就这样就可以啦~~~

其他很好,没什么缺点~文明方面比以前好多了,感觉也正规多了~
就是价格有点贵~~说老实话,新都到成都才好点点远嘛。。。。。

通价两元的话,整个论坛可能就没得人骂了~~~~~~~~

发表于 2008-11-1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无耻了,盗用我的名字在论坛上胡说八道,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你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就不要做这么不要脸的事,我为论坛有你这样的“人”感到羞耻。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1-1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前期已公开发表告市民(网民)书,我们希望各位对我公司有什么意见、建议,从正面向我们反映,我们会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希望你们同我们一道共同努力提高新都公交安全服务质量,为广大乘客服好务。

发表于 2008-11-1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桂湖公交在2008-11-12 23:11:00的发言:

郑重申明

    今日发现本论坛有一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论坛上发表言论,在此,我公司郑重申明: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非我公司工作人员,且我公司也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表过此人所发表言论,此人在此胡言乱语是对我公司的极其不尊重,请版主对此人予以封杀。若此人再次在论坛上冒充我公司人员发表谬论,我们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明!

                                              成都市桂湖根据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新都就一个"桂湖",你们不光霸占了公交线路,现在又要把桂湖当成根据地了,你们根据何在?

发表于 2008-11-1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重申明

    今日发现本论坛有一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论坛上发表言论,在此,我公司郑重申明: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非我公司工作人员,且我公司也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表过此人所发表言论,此人在此胡言乱语是对我公司的极其不尊重,请版主对此人予以封杀。若此人再次在论坛上冒充我公司人员发表谬论,我们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明!

                                              成都市桂湖公交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08-11-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重申明

    今日发现本论坛有一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论坛上发表言论,在此,我公司郑重申明:网名为“天籁之音”的人非我公司工作人员,且我公司也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表过此人所发表言论,此人在此胡言乱语是对我公司的极其不尊重,请版主对此人予以封杀。若此人再次在论坛上冒充我公司人员发表谬论,我们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明!

                                              成都市桂湖公交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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