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统计显示,95%贪官包养情妇,民间也有顺口溜形容:“十个贪官九个淫,还有一个在调情。”
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有情妇的官员99%是贪官,腐败的领导干部中7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在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100%包养了“二奶”。
情欲可以让人失去理智,可以让人疯狂,可以让懦夫变成勇士,也可以让贪官去干他平时不会干的事情。
几乎所有的贪官与其情妇的交易,都被视为腐败和贪欲的催化剂,都包含着程度不一的权色交易。贪财的美色与变质的权力一拍即合,这才造就了“十贪九色”的社会奇观。
自古以来,“红颜”对于把持不住的官员来说似乎均是“祸水”。在新的反腐败形势下,此说不仅有失偏颇,还有为贪官逃避责任找借口的嫌疑。尽管贪官的情妇手段非凡、人格沦丧、追求享受、嗜钱如命,是贪官腐败“成果”的最直接受益者和消化者,但并不是贪官犯罪的主要原因。要知道,在权与色的交易流程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永远是“权力”。贪官有权便有钱,有权便想拥有一切(包括女人)。一旦他们的道德栅栏难关“满园春色”,势必要借机炫耀权力资本,于是“色”便成了权力的消费品和刀下俎。
可以说,从来贪官多好色,贪官常伴情妇眠,自古如此,不足为奇。
为什么“从来贪官多好色”呢?古人云:“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一位名人曾说:“男人不喜欢美女,那还算什么男人”?同样的道理,官员没有美人陪伴,那还算什么官员,做什么官呢?
为什么贪官多好色?好色必贪官?其实逻辑很简单:一个公务员无论什么级别,如果光靠工资等合法收入,那是不可能养得起情妇的;另一方面,现在很少有情妇是只谈感情不谈钱的,所以只要这个公务员有情妇,基本上便大致可以断定他有不合法收入来源,他便极有可能是个贪官。贪官与女人非正常的交往,无论是找相好、包二奶、养情人,还是带小蜜,或是嫖娼狎妓,都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
“泡妞”成为商场、官场“攻关”的常用手段,“小蜜”则成为当今“上流社会”一种“有身份、有气派”的标志。在时下包养情妇的贪官中,似乎已形成一种来势颇猛的攀比浪潮,即谁拥有的情妇多,便说明谁的能耐足。一些贪官谈起自己的情妇观来洋洋自得,体验到一种少有的“成就感”。为数不少的官员觉得在当今社会中,如果婚外没有一个(甚至几个)“红颜知己”或“小蜜”,就似乎枉度此生,而如果不趁年轻和有权时多与几个异姓练练床上功夫,便似乎成为此生的一大缺憾。
情妇现象的“生生不息”,伴随着腐败官员的“前仆后继”,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社会学现象。
贪官们包养情妇,连自己的老婆都不忠诚,那么我们怎么能去相信他们会忠诚于党,忠诚于政府,忠诚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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