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黄某某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从徐某某处获知长宁县一户人家办丧事后,竟潜入该家,将丧事礼金8万余元盗走。近日,长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罪的黄某某和徐某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黄某某与长宁县花滩镇高滩村徐某某在电话聊天中得知,其邻居向某某于5月中旬因父亲病逝办丧事收到了8万余元的礼金,便起了行窃之意,多次在电话里向徐某某打探丧事置办情况等。而徐某某在明知黄某某有行窃之意的情况下,仍多次为黄某某提供相关信息。
5月18日深夜,黄某某按照徐某某提供的信息,骑摩托车来到高滩村向某某家附近,躲藏在玉米地里。待守夜的人逐渐离去后,于凌晨4点左右三次潜入主人卧室,确认主人熟睡后,迅速将装有8万余元现金的挎包和一部三星手机盗走。
之后,黄某某电话联系徐某某来到巡场镇,分给其赃款6200元。5月19日,黄某某将大部分赃款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带新认识的女性朋友用赃款购买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首饰。在随后的几天里,黄某某用赃款大肆挥霍,直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其银行账户中的赃款仅剩下4万余元。(宜宾新闻网 http://www.scsxx.com/info/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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