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感谢你对盐亭交通事业的支持和监督。你所反映的问题,大队非常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就你贴中所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通罚款实行罚款分离是当事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进入财政指定账户。 2、我大队因办公条件和场地所限,无固定停车场,在执勤执法中暂扣的违法车辆均暂扣在商业停车场,由停车场工作人员24小时看护,大队从未向当事人收取过任何停车费用。经大队协议,从现在开始凡交警大队暂扣的违法车辆停车场不再收取停车费,所需停车场地租赁费及看管费用在交警大队办公经费中支付,欢迎监督。 3、由于交警大队警力严重不足,为了认真维护好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报经县政府同意,公安机关招聘了一批协警,协助民警执勤执法工作,民警同协警一样天天在一线工作。而县城只有三名正式交警。近年,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管理工作日渐繁重,从2013年4月,我县城在全省范围内第一个开展县城“禁摩禁拖”工作,虽然增加了一批协警,但正式交警没有增加,在路面执勤的大多数是协警,容易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会。 4、县城骑赛摩的现象确实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和休息,我大队近年来组织了多次专项集中整治,从源头、路面、维修店等多处查扣五十多辆赛摩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从重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人员,也先后在网络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和公开通报,收到了一定效果。 5、针对在路面执勤人员违规违纪的问题,大队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注重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树立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6、针对交通秩序混乱,不按规定停车。严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的问题,大队已依法采取了拖移违法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以及现场教育纠正等措施。如你对我们执法中有疑问,可实名向我们举报,以事实为依据,我们一定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进一步监督我们的工作。 7、2013年4月份开始的县城“禁摩禁拖”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城实际的交通状况环境,顺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开展的一项民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达到了洁城治堵的作用。摩托车只是在县城禁行区内限制通行,在限区内外仍然可正常通行。交警大队在各辖区中队开设了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向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朋友和摩托车车主提供热情周到的交通安全服务。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注和监督。同时我们也希望你理性发帖、文明用语,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