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营山县西干道城市名门一名业主 我旁边是曼城恒辉什么房地产 名字我不记得了 从去年这个工地开工开始 如果按十天计算的话 这工地有七天通宵施工 去年挖地基放炮 房子都在抖 晚上几天挖机通宵施工 我去县委了解 他们叫我找建设局 我去建设局 他们一会说找这科室 一会说找那科室 还有一个人更屌 直接说他们没有开工证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见识短 我以为没有开工证不能开工呢 最后我把手机拿出来录音 他们才打了一个电话 好像效果不明显 我想请问一下建设局局长我到底该找哪个科室 还有就是这个楼盘没有施工证能不能开工 还有他们有没有夜间施工证
我现在想问下环保局局长 超过夜间22点的施工算不算噪音污染 我投诉直接回答我就是我们这里只受理投诉 不管这些 那请问我这些投诉有何用???
附上国家对夜间施工管理条例 我不知道国家颁布这些有什么用 还是只是文字 一个摆设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其内涵有:第一,在"夜间"(指晚二十二点至次日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是严格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这是一条普遍适用性规定。第二,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一是抢修、抢险作业,如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出现故障等,这方面情况我们深信大家都能理解。二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朋友们为我顶起来 让我们的权益收到报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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