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
盐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举行盐亭县城(郊)公共交通运力新增、调整、配置和客运站搬迁方案听证会的
通 告
为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行为听证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4】26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盐亭县城(郊)公共交通运力新增、调整、配置和客运站搬迁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4年11月21日
二、听证地点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三、听证行政行为的基本情况
为发展我县城(郊)公共交通,解决群众出行,促进公交、出租、班车客运等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盐亭县城(郊)公共交通运力新增、调整、配置和客运站搬迁方案 》。
四、听证事项
《盐亭县城(郊)公共交通运力新增、调整、配置和客运站搬迁方案》。
五、听证会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计23名。其中:
1、消费者代表4名;
2、道路运输行业代表8名(出租汽车公司2名,出租汽车经营者或出租车驾驶员2名,农村客运经营者或驾驶员2名,城区客运站代表1名,公交企业代表1名);
3、人大代表2名;
4、政协委员2名;
5、政府相关部门代表6名(法制办1名、统计局1名、群工局1名、公安局1名、质监局1名、城管局1名);
6、中介机构代表1名(律师事务所1名)。
(二)代表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道路运输行业代表、中介机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均可采取个人自荐和分别由消费者协会、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县司法局、县人大、县政协推荐的方式产生;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如出现征集到的代表人数超出分配名额数的情况,则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思维清晰,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搜集各方意见并正确、完整表达;
4、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做好听证准备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消费者代表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盐亭县城(郊)居住5年以上;
2、经常乘坐班车、公交、出租等道路运输车辆出行。
(三)道路运输企业代表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盐亭县城区道路运输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2、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或驾驶员)代表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盐亭县城区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或驾驶员)、城郊从事农村客运经营(或驾驶员)5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行业从业记录,遵章守法,无服务质量有责投诉,近2年无严重客运违规行为。
七、代表征集时间
2014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八、代表征集地点
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下段219号)。个人自荐的,请以书面申请送达;单位或部门推荐的,请将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
联 系 人:孙秀成 李 兵
联系电话:0816-7222824 0816—7120205
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
盐亭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