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在麻辣论坛上反映:“盐亭县新农合缴费标准不一样的问题”,卫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新农合中心、云溪卫生所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暂按人均90元/人.年标准收缴,如在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前国家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目前,盐亭县新农合筹资标准是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执行的。
二、关于2014年新农合筹资及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问题
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70元/人.年(不是80元),政府资助五保、低保人员参加新农合。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属于参合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参合农民基本医疗费报销支出,不属于任何单位或农民个人。
门诊医药费报销原则:实行有病门诊即补,限额内按比例报销,超出部分患者自付,无病或未门诊者不补,个人筹资归入基金,互助使用。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方法:实行据实报销,报销比例80%,个人封顶线80元,超过部分患者自理。参合个人在2014年门诊药费个人封顶报销80元的基础上,补缴差额部分(10元)可用于预缴2015年参合统筹基金,未报门诊医药费或新参合农民应缴纳90元。现我县已启动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请需参合者积极配合、支持乡村医生筹资工作(各村社是由乡村医生具体负责收缴专项基金),逾期不缴费则视为放弃。
经查,你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可能是因为乡村医生在工作中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不到位,造成了诸多误解,如还需咨询的事项,请直接与县新农合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16-7120110。
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盐亭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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