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潘光泽于今年10月因病突然去世,生前于13年6月6日在新华街西段邮政储蓄所存入本金9万元,定期3年,现巳存16个月了,因要在派出所销户前更改存款人名字,去后—核对,该所框员、在 存款时还将名字中的“广”打成“光”字,好在身份证号码一致,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论理后储蓄所才承认将名字打错,储蓄所里边的框员同意更在原存款日期不变的情况下换成我母亲的名字,而前台那个毒黑心的女框员非要我按活期结息取出再存,我联系那位分管储蓄的苛副局长他又—直不接电话,加之周末又快下班,我巳有一个月没回成都打 工的单位,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得气愤将钱取走,让我损失3500余元(按—年3点3利率16个月计算,应计息3900余元,我只领421元)、你想钱—直存在储蓄所,我们又不取走,因天灾人祸,只要求更改储户名字。这事虽已有十多天了,心中的怒火实在难以平静,只好在这里我呼吁平昌县的广大储户再别把钱存在平昌邮电储蓄所了,一是他们服务态度差;。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职业道德;三是坑害储户利益,不按规定利率结息。、要存钱,应去资历深,讲诚信的 国家工商、农业银行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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