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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沙河小学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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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沙河小学星期日下午天天上课,钱比学费还多学费100多星期天那个300多,请管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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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肯爹呀

发表于 2014-1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反映的属实的话,这样的学校太可耻了,无视教育部的规定,校长应该撤职查办!希望相关部门给家长们一个交代!

发表于 2014-11-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教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可小视,必须坚决纠正。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加强组织领导。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2.加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3.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各地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请于秋季开学前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我部教师工作司和驻部监察局。 


                                                             教育部 


                                                                          2014年7月8日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表于 2014-11-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沙河小学?

发表于 2014-1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不是上课哟,应该是少年宫活动兴趣班哟,楼主好好的问一下嘛,动不动就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9 17:57
要着

发表于 2014-11-10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用什么借口都是变像链财!有些不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0 10:45
你不上就算了嘛,哪个想挣这钱满?该收,劳有所获

发表于 2014-11-1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周末开展点活动,对学生有好处,收点费也符合规定,家长应多理解才对哟!

发表于 2014-11-1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沙河镇小学
关于《沙河小学的举报》一帖的回复


安星里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沙河镇小学的关注,现就你反映“沙河小学星期日下午天天上课,钱比学费还多”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沙河小学星期日下午天天上课”的问题。2013年9月10日,南江县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在我校建立了课外活动辅导站,利用春秋期周日开展校外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课程主要为艺体文娱活动,每期活动时间不少于72学时,因此,学生每周星期天下午13:30---16:50参加的是校外教育活动,其管理归南江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二、关于“收费300多”的问题。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完全本着自愿原则,2014年秋学期参加活动为903人,占学校总人数的61%。活动收费按《南发改价[2013]35号》标准执行,每生每期260元,该费用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部上交南江县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
        目前,沙河校外辅导站共开设了舞蹈、太极拳、唢呐、器乐等30多个课外兴趣小组,按照“学玩结合、怡情益智”的原则,认真开展活动,丰富了孩子们的课余生活,陶冶了孩子们情超,培养了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让孩子们体验到了与学校教育不一样的快乐!
        再次感谢你的关注,并欢迎你在孩子参加活动时前来观摩指导!
                                                                                                                                南江县沙河镇小学
                                                                                                                                    2014年11月10日

发表于 2014-11-10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的错别字知道改了???

发表于 2014-11-1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家长们真可怜,给你的孩子创造机会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只可惜你们不理解啊。枉费了学校的一片苦心啊。人家城市里的孩子周末去学习钢琴啊等等都是两、三百元一个小时哦。人家一学期才两百多元。

发表于 2014-11-10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把事情搞清楚才发帖嘛?

发表于 2014-11-1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天的果 发表于 2014-11-10 16:50
哎,家长们真可怜,给你的孩子创造机会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只可惜你们不理解啊。枉费 ...

不要受这种人误导,这种人本身就是误人子弟的孬种,不是一伙的,也是蛇鼠一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5 20:21
敌百虫网友,你不要诬蔑二完小和活动中心,这些收费是物价局审核过的。好像城区小学全是你敌人。这些小学老师也是挣两个劳力钱,何必麻!

发表于 2014-11-17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去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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