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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一团伙虚构廉租房"买卖" 骗了400人2000万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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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初,南充阆中市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人倒卖廉租住房。随后,阆中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一举破获了一起虚构廉租房进行诈骗的“弥天大案”。据了解,陈某某、杨某某、苟某某和蒲某某等人虚构廉租房,并采取伪造公文等手段,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买卖”,致使近400人上当,骗取资金2000余万元。

    昨(20)日,记者从阆中市公安局获悉:陈某某等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私卖”廉租房团伙诈骗2000万元

    今年9月初,有群众写信向阆中市有关部门举报:一个叫牟某的人伙同他人倒卖廉租房。随后,线索被移交至阆中市公安局。经调查,阆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了端倪,并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从举报人处得知,他向一个叫牟某的熟人缴了10万元现金,用于购买一套廉租房,但迟迟没有交房。他所知道的,还有4户人家也是这样的情况。

    当时,牟某因为一起故意伤害案正关押在阆中市看守所。据其交代,他是替一个叫张某的女人介绍廉租房买家,他只是从中得点好处费。

    顺藤摸瓜,警方找到了张某,又通过张某找到了其“上线”——张某的母亲梁某某,她已经介绍了50多户人家购买廉租房。而梁某某的上家苟某某,才是真正的诈骗团伙成员之一。

    9月22日,警方将苟某某抓捕归案。随后,先后将蒲某某、陈某某抓获,并在陈某某位于南充市顺庆区的租住房内,现场搜出现金15万元。10月9日,团伙成员杨某某因不堪心理压力,向顺庆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阆中警方初步查明,以陈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以虚构廉租房并进行“倒卖”,致使近400人上当,受骗金额达2000余万元。

    利用熟人作案

    诈骗团伙精心炮制骗局

    据了解,30岁的陈某某是阆中市人。办案民警透露,他是专案组抓捕费时最长的一个。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某2011年因诈骗罪被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缓期执行三年。2012年,尚在服刑考察期的陈某某又开始策划骗局。他以在阆中承包了多个工程为幌子,成立了公司,并招募工人,从而结识老板、抬高身价。

    45岁的无业人员杨某某认识陈某某后,真以为遇见了贵人、有了靠山。当时陈某某吹嘘,他在为政府修建廉租房,认识很多领导,能搞到廉租房指标,“可以一起发财”。随后,他们又结识了44岁的苟某某、48岁的蒲某某,并通过他们介绍廉租房买家。

    事实上,陈某某一伙所倒卖的廉租房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他们作为金字塔顶的“渔利者”,声称只要3.5万元,就可以先住进七八十平米的廉租房,5年之后就可以把产权办到居住者的名下。这样一个看上去十分“美好”的大饼,的确诱惑了不少人。这个消息通过熟人渠道“悄悄”扩散出去后,不少人开始上当。

    “熟人介绍熟人,就像传销一样,而且这些‘中间人’在这3.5万元的基数上不断加码,有收6万多的、7万多的,最高有收10万元的。超过3.5万元的部分,就被中间人作为介绍费截留了。”办案民警马斌介绍,因为是熟人、朋友彼此间介绍,有的收钱后就打个白条子,有的甚至连条子都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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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露马脚

    4人涉嫌诈骗被批捕

    据办案民警陈天猛介绍,陈某某及其团伙为了取信于买房者,同时拖延时间,曾经想出了很多招数。

    家住洪山场镇的受骗者杨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看房之前,就有人专门给我打招呼,说倒卖这个廉租房本身就是暗箱操作,谁走漏了风声,不仅自己拿不到房屋,还会导致所有人购买的廉租房都拿不到手,谁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又过了一段时间,所谓的廉租房还是没能交付,不少购房者打算退款。陈某某等人拎了一箱子钱,大约有150万元,对买房者说:你们要退可以,马上就可以拿走现金。但是这个机会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同时,陈某某等人还向买房者出具了他们冒充阆中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的《关于发放廉租房的通知》,大家一看盖着红印的文件上有自己的名字,终于放心了。

    这之后,买房者还收到了自称是“南充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缴费情况,了解房屋分配进展,并告诉他们:“国家规定每户只能收取4.5万元,多收的钱等房屋交付后,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房管部门领取。”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电话,竟然是诈骗团伙成员打来的。

    离承诺交房时间又过去了几个月,杨某某等人又想出一招:他们买了一批公房使用证,填上买房者的姓名、地址、房屋面积,并称正在安装水电,让大家再等等。

    一个月后,一些购房者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廉租房钥匙,好几把钥匙为一串,上面的吊牌上还有购房者的名字。只是这些钥匙由陈某某等人“暂为保管”。警方调查得知,这是陈某某等人在阆中以每把40元的价格买来的320把锁。他们将锁芯卖了废铁,留下钥匙,敷衍购房者。

    “其实,只要稍微了解下廉租房政策规定,就能识破这个骗局。”令办案民警诧异的是,这起诈骗案尽管持续时间很长、涉案人员也很多,但竟然无一人报警。记者也看到,陈某某等人伪造的政府部门公文可谓漏洞百出:文号错误、文件主送单位错误、语句不通顺……但是,却没有当事人发现。

    10月2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陈某某、杨某某、苟某某和蒲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王玉贵 记者 尹秦)

阆中一团伙“私卖”廉租房团伙诈骗2000万元 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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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

发表于 2015-2-3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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