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23|评论: 5

投诉安岳县一小区拆绿化花园建违章建筑和停车场无人受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魏省长您好!
    百忙中打扰您。我们是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铁西街一小区的居民,今年,我们小区(铁西街县气象局背后,福馨小筑隔壁)的绿化带、花园被拆除,新建门卫室,自接水电,将仅有的活动场地(公摊面积)全部设置成停车场私自收费(每车2160/年,临时停车另收),据说是安岳开发商李发高、杨启安伙同龙王庙社区主任蔡吉昌修建的,目前停车场无营业执照收费,其行为违反多部法律,住户纷纷抗议!我们从今年6月份就一直不停到安岳住建局投诉,安岳住建局502办公室我们去了无数次,他们一会儿又让我们去信访局,一会儿让我们去岳阳镇,就是不受理!实地没办法了,才向您投诉。
     住房和停车场私建好后,龙王庙社区干部寇明琼通知住户商议院内进行物业管理,声称是经住建局同意,由蓝天才物业公司管理,我们去问房管局,根本不存在蓝天才公司!住建局哪个领导会同意建违章建筑?!住户到场后,寇明琼不开会,对住户提出的意见不记录也不作任何答复!拿个喇叭在院内破口大骂一户未交清洁费的住户(该户因社区伙同李发高等私占院坝建停车场才没交)!作为社区聘请的管理人员,哪有点素质?这成何体统!这样的人能管理好社区吗?
     前段时间,安岳住建局领导亲临现场,查看投诉情况属实。当即要求他们拆除违章建筑。现在,违规建筑根本没有拆除!社区还于930发出通知说是小区居民自己愿意建,其实居民根本不同意,他们弄假资料,想把违规建筑合法化,我们相信您会明察秋毫,请您在百忙中关心一下这件事,安排安岳住建局领导抽出时间到我们小区实地察看,拆除违章建筑,还我们的绿化带和活动场地!前段时间四川日报报到一则题为《资阳小区业主占绿地修车位续:城管责令拆除》,资阳市委李佳书记亲自批示:要求违规者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我们盼望小区的违章建筑和停车场也能顺利拆除。在投诉期间,李发高一行人威胁:有本事就去告!告也告不倒!也有人说李华高他们和安岳住建局有些人熟得起,平时拿钱喂倒的,你们告不倒他们!确实我们投诉已经3个月了,至今违规建筑还未拆,违规收费还在继续!小区内院以前还可以运动、打球,住户还可以在园内玩耍,现在一点活动的空间都没有了!尊敬的魏省长,我们不轻信这些人无根无据的说法,但我们也希望看到安岳住建局的行动!小区住户翘首企盼安岳住建局的领导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将违章建筑拆除,还我们绿化带。相信资阳的违章建筑能拆除,安岳的也能拆除!我们全体住户万分感谢!
投诉安岳县拆除一个小区的违规建筑为什么就没人受理?!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475572&fromuid=3593390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12-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4_121:}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4-12-1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4_12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网友反映部分业主侵占小区绿地 官方:限期整改
2014年12月18日08:18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http://leaders.people.com.cn/img/2012wbn/images/peopleclienticon.jpg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url=]分享[/url]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吴昊)12月2日,一位四川成都的网友给省长魏宏留言,反映玉龙山庄小区部分业主肆意圈占小区绿地,占用公共资源,而向物业公司反映多次得不到解决。这位网友希望官方能出面解决,“还小区一个公平和谐的生活环境”。

昨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对此公开回复,称经查,网友反映问题属实。因侵占小区绿地行为属民事法律关系,建议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权主体,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督促违规当事人限期整改;若逾期不整改,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依法依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链接】

【网友留言】

魏省长您好,我代表龙泉驿区龙都北路669号玉龙山庄全体业主向你反映我小区部分业主随意圈占公用绿地的情况。玉龙山庄是龙泉较老的小区,小区拥有非常好的环境,但是近两年部分小区业主肆意圈占小区绿地,占用公共资源,多次向小区物管反映均得不到解决,这使邻里关系非常紧张,极容易发生冲突。请您为光大业主做主,还我们一个公平和谐的生活环境。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玉龙山庄小区业主随意圈占公共绿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房管局、区规划局、龙泉街道查实,玉龙山庄小区位于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北路669号,该项目由成都兴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成都祥和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25栋、152栋、128-8栋、129-1栋房屋业主圈占了部分公共区域用作私家花园,并将部分绿地进行了硬化,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公共权益。

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2014年12月16日上午,区房管局会同区规划局、龙泉街道、聚和社区、成都兴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祥和玉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与您现场协调。依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 对25栋、152栋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绿地行为,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此侵权纠纷属民事法律关系,建议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权主体,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督促违规当事人限期整改;若逾期不整改,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依法依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 对128-8栋、129-1栋业主圈占公共区域的行为,鉴于此建筑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议由土地权属单位龙泉街道聚和社区主张其权益,尽快督促违规当事人限期整改;若逾期不整改,由权属单位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 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2〕11号)第三款第二条“对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及侵占公共场地等行为,由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向规划部门报告,同时书面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规划部门应及时依法查处。对尚未依法整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规划部门书面告知房管、工商、民政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之规定,区房管局将协调规划部门通过规定程序,对违规当事人采取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抵押登记等行政措施,并积极配合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4. 依本着“控制新增、存量递减”的原则,我局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劝阻、制止和及时上报的职责,强化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16日10时30、35分,区规划局和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做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等工作,您对此表示满意、理解、支持。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发表于 2014-12-2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公和闺蜜有了情,离了婚,我依然活得漂亮,找个男士聊天,威信 manman56876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