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的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不放松,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上门催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三个征收小组到各欠费单位上门催收,缴费困难的单位须制定清缴计划,并对计划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加强实地稽核。在对参保单位进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情况实地稽核的同时,督促欠费单位清缴保险费。 四是加强协调工作。一是加强同财政的协调工作,对有能力而未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单位,将按照县上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在拨付其有关资金中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加强同欠费单位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通过其主管部门督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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