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房屋征收与补偿》霸王条款:
1、《华蓥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将按照《附件1》标准实行货币,补偿即750元/m2(当地房产市场平均价格为3500元/m2)。如果一家3口人,拥有房屋205m2,按照当地政策只能享受105m2的安置房,多出100 m2房屋只能得到7.5万元,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约为35万元。
《华蓥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严重违反了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即剥夺被征收人选择权利。
2、《华蓥市征收土地地面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表》中,大多数补偿项目价格十分低廉,如灶台补偿价格最高200元、内外墙瓷砖20元/ m2;这些价格还不够支付人工费用。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管管,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到实处,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条款:
1、《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即有选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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