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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请房管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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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用全现金购望江名都一号楼一单元一套房屋,次年6月接房,合同上是一年后拿房产证,可至今仍未拿到。每次电话问那个姓雷的,都是推诿,最后叫我本人拿交款收据去金佛房产财务室换发票退现款再交给他。试问:贵局有无责任督促开发商按合同准时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还是工作失职或不作为?接房时为何强迫要业主交契税和维修金,不如业主自己去办?是否开发商把业主交的费用挪作他用而迟迟不办?以前多次发贴请问贵局都末回复,我请求贵局以负责任的态度给个有担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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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这样的情况还多着呢?你要有心理准备哈,电信局内开发商张久华2008年建房,到现在也没有给业主办理产权证,楼主要有足够的耐心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 22:43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14:48
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条款规定,向他要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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